元宇宙在本质上是一个具有现实性的数字虚拟社会。作为在信息时代创造出来的新型虚拟社会,元宇宙通过“沉浸现实”和“数字孪生”等途径与现实物理社会发生互动,形成两个相互交叉的世界,并分别形成了法治、共治和自治三个基本治理逻辑。在纯粹的现实世界里,人们不仅应为元宇宙建设提供技术基础设施,还同时应用法治为元宇宙的有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设施。在现实世界与元宇宙交叉互动的交互层里,来自现实世界的制度规范和形成于虚拟世界的制度规范可以进行协作共治。在纯粹的虚拟世界里,则应由元宇宙进行独立自治。为了更好建设元宇宙以服务人类社会的需求,需确立如下几个治理元宇宙的法治原则:建构治理元宇宙的“法律+技术”二元规则体系;确立元宇宙治理中“以现实物理世界为本”的“法律中立原则”;以现实世界的刚性法律确认并保障元宇宙“去中心化治理”机制的实现。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