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在法庭上(图片来源:网络)
今天16:05分,备受社会关注的“聂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岛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十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月20日《大众网》)。
涉黑犯罪,是严重危害正常社会秩序,危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纠结在一起,拉帮结伙,形成黑社会组织。他们利用人多势众,对善良百姓巧取豪夺,聚敛财产,并通过利益关系引诱青少年犯罪,特别是近几年社会经济处在转型时期,这些涉黑团伙不仅利用暴力敛取大量不义之财,壮大涉黑组织。为了逃避打击,他们还利用金钱等贿赂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此寻找保护伞,某些涉黑团伙甚至已经渗透到基层政权组织,危害社会现象更加严重。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对人民群众的最有力保护,涉黑团伙组织,大多通过设立非法企业,或是打着合法企业的旗号从事非法敛财,从报道中我们也看到,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取得经济支撑,先后成立全濠实业有限公司,开发、购置如意大厦、明珠花园等多处房地产,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异性陪侍、卖淫,非法经营夜总会获利数千万元;开设地下赌场,谋取暴利;成立暴力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提供暴力保护。10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环境下,老百姓如何安居乐业,社会正常秩序如何能到到保证,不清除这些社会毒瘤,还地方以清新环境,社会和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保护,涉黑团伙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赚取合法收益,而是通过暴力等手段,强迫善良群众向其纳贡敛财,稍有不从,轻者拳脚相加,重者被致伤致残,甚至性命不保,为争夺地盘利益,甚至团伙与团伙之间也是刀枪相见,可以肯定,任何一个地方,有聂磊这样的黑社会组织的存在,老百姓就不能得到安宁,有黑社会组织在,群众的生命安全就没有任何保证,只有依法严厉打击,不给黑社会组织留有任何生存发展空间,群众的生命安全才能得到充分保证。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才能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法律法规的正常执行,涉黑组织为了其生存和发展并且不被法律所制裁,总是千方百计的寻找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他们通过非法途径敛取钱财,用重金贿赂政府公务人员,导致一些思想立场不坚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被拖下水,有政府部门某些权力的保护,更使得一些黑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有恃无恐,国家的很多惠民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甚至变相流进了黑社会的腰包,同时,黑社会的存在,也很大程度上消弱了政府部门的权威以及法律法规的尊严,甚至玷污了法律的公正,只有彻底铲除黑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才能成为保护老百姓合法利益的坚强靠山。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就必须严格依照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既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又要彰显法律公正与公平,使得对每一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审理和判决都能够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青岛中院对“聂磊涉黑案”主犯聂磊所犯“十宗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可以说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民意和正义,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优化环境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迎来了阳关灿烂的一天。(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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