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好这项活动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是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要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更好地实践核心价值观、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努力实现工作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办案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继续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健全“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侦防一体化”、“侦捕诉一体”、“捕诉一体化”的各项工作制度,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上实现新突破。侦监、民行等部门要积极总结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的经验,在积极开展调查的同时实现调查工作的规范化。要继续完善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保证工作衔接顺畅,实现对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同步监督。
第二,创新检务公开机制,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说理性改革,在各类检察法律文书中进一步增加释法说理的内容,同时不断探索在执法办案各环节上的说理方式,让案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更容易接受检察机关对案件的结论和处理决定。要积极探索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在第一时间告知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规范文明办案。要继续完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诉的公开听证制度,在复查申诉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公开示证质证,充分保障申诉人的申诉权,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要健全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创新联络方式,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更加支持检察工作。要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探索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监督员在参与检察工作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第三,创新队伍管理教育机制,推进廉洁从检。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细化廉政风险点,把防控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全面落实防控责任,使廉洁从检与执法办案同步。要以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廉政典型、学习廉政楷模、推荐廉政文化作品、倡导廉政新风。要继续完善惩戒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对检风检纪的督察力度,对重点业务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加强监督,对存在的不良风气及时警示、劝诫。建立更为严密的监督体系,使检务督察、巡视制度、业务部门互查、基层院互查相结合,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