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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南:五项举措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

时间:2012-04-14 11:23:00  作者:卢金增 于红燕 迟东军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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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山东4月14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于红燕 迟东军)4月13日,山东省胶南市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迅速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提高干警准确理解、熟练运用新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领导带头学。该院党组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学习活动高度重视,先后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检委会例会、中层干部读书会等形式,率先带头开展集中学习,为全院干警做出榜样与示范。 

  二是全员参与学。将全院90名政法干警、9名检察辅助人员全部纳入参学范围,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人员、35岁以下青年干警和新进检察人员的学习培训,保证了学习人员的广参与、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固定时段学。在每周五下午干警集中学习期间,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等方式,通过定目标、谈体会、写心得、比本领等形式,对新旧刑诉法内容进行逐条逐项比对学习,强化理解,加强记忆,迅速掀起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热潮。 

  四是搭建平台学。搭建网上学习平台,将有关新刑诉法的电子资料及时全面上传到院局域网,参加学习的干警可就有关问题展开互动交流,发表观点。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论辩赛等活动,加深干警对刑诉法新修订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为大家正确解读、把握新旧刑诉法的对接,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和办案水平夯实基础。 

  五是制度督促学。建立学习配档表,对学习计划细化分解,逐一量化时间进度,做到定任务、定措施、定期限。通过晨碰头、周例会、月调度、季考核工作机制对学习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年底前组织新刑事诉讼法全员法律条文知识测试,将测试成绩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并与评先树优相挂钩,以此来调动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检验学习的成效。

[责任编辑:zyw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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