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吕峰)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河南省检察院针对修改后刑诉法给公诉工作带来的挑战,开展了“调查研究与对下指导相结合,通报情况与分析解决问题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的“两结合、一解决”专项活动。采取四项具体措施,着力提高重死刑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河南省检察院采取的四项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2011年一审死刑案件办理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并通报给各市级院,要求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二是与河南省公安厅座谈,通报检查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形成公检两家携手解决案件证据质量问题的互动工作机制。三是开展省市两级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座谈调研活动。达到了加强交流,增进理解,达成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四是实行“侦查取证重大瑕疵通报制度”。将取证重大瑕疵列举为7个方面43个重点问题,结合办案,一案一表,逐案登记,建立侦查取证瑕疵情况台账,每半年市级院和省院分别向同级公安部门通报一次侦查取证重大瑕疵情况,以此增强侦查机关的证据意识和取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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