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面入手确保刑诉法实施
山西省委领导要求更新观念完善机制
本报太原8月7日电(记者郭超美 特约记者尹海义)山西省检察长座谈会今天召开。会议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全面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对会议作出批示,对今年以来该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围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公诉工作质量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三个方面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能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指出,一切执法办案活动都要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进行,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违反刑诉法的行为;既要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保障人权,又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重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又要重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把证据审查关,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按照“全程、全面、全部”的要求,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律师合法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从思想观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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