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作颖 洪放 春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近日举办了该省检察机关首个“简易审”观摩庭活动,江西省三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到庭观摩。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今年6月,东湖区检察院在出台《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量刑建议规定》基础上,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协商,联合制定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探索出“三集中”快速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工作新机制,即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审判机关集中开庭审理。
实践中,东湖区检察院成立了简易程序案件专办组,实行简案专办与分散审查相结合的多元化审查机制,在简易程序庭审阶段,检察人员只宣读证据名称和证明事项,对证明案件事实的同类证据进行概括举证,提出量刑建议,并采取庭前告知和庭中告知相结合方式,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出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关规定》,专门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集中办理。
今年以来,东湖区检察院共对6批2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派员出庭公诉,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均为100%,平均出庭时间仅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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