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年古都博大精深的文化熏陶下,北京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多年来,我们紧密结合首都政治敏感性强、传统文化深厚的特点,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传播、凝聚和引领作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创建活动,使首都检察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促进了首都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传播作用,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检察机关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文化创建活动中,我们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北京政治文化氛围浓郁的特点,紧密结合首都实际,创新形式和载体,将检察文化在三个方面深度融合,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是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中,用有声有色的检察文化元素代替枯燥乏味的传统教育方式,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润物无声,深受广大检察人员的欢迎。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时,在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执法作风等方面融入检察文化因素,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文化活动。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动漫作品、影视作品等引导检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职业责任、严肃职业纪律。尤其注重特殊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奥运安保、国庆60周年、建党90周年、十八大安保工作中,注重发挥检察文化作用,举办巡回宣讲、红歌会、诗歌朗诵、书画摄影等活动,丰富检察人员文化生活,为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提供思想保障。
二是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度融合。经过多年的实践发现,在基层党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对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作用明显。北京市各基层检察院都成立了形式多样的文化社团,广泛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各单位都开辟文化长廊、艺术沙龙、院史展、荣誉室、检察官俱乐部等场所,发挥其在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2011年首次评选了全市检察机关28个“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和5个“学习型检察院”示范单位。在奥运志愿者、国庆安保志愿者中成立临时党支部,让检察文化的种子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传播和发展。
三是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检察文化建设要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服务检察业务工作大局。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开展了四届检察技能比武活动,开展了诉讼监督精品案例评选、举行“以案析理”和案件评查活动,使检察文化建设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同时,通过设立基层检察室、建立接待群众“四访合一”工作机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检察文化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2012年,为适应北京建设世界文化之都的要求,市检察院开展了服务首都文化建设的专项工作。结合检察职能,配合相关单位,查处文化建设领域因资金投入、政策改革引发的职务犯罪,大力开展扫黄打非、侵犯知识产权、打击非法出版物品等犯罪,为促进首都文化建设、实现“双轮驱动”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
二、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作用,加强检察队伍形象建设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的执法观念,坚持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检察人员的思想阵地,培育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操守,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着力加强检察职能宣传。检察文化对内具有凝聚作用,对外具有塑造形象作用。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检察新闻宣传、检察理论宣传和检察文化宣传,积极拓展检察宣传舆论阵地,这既是多年来的一个成功做法,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不同媒体搭建宣传平台40多个,与《北京日报》、《法制晚报》、《京郊日报》、《北京支部生活》等媒体进行合作,开辟“检察官说法”、“检察在线”等固定平台;与中国教育电视台、高检影视中心和北京电视台合作,推出“公诉人日记”、“反贪之星”等系列专题节目;与北广传媒移动电视合作,制作检察职能FLASH宣传片,使检察文化的阵地拓展到公交、地铁、楼宇内的数字电视。
二是着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先进典型是检察文化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多年来,始终坚持深入开展典型宣传工作,促进检察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先后推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反贪尖兵张京文、敢于同病魔做斗争的铁燕子彭燕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先进个人;重点宣传了对爱人不离不弃的道德模范段勇、勤学敬业的青年检察官门美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办案能手崔杰等人的先进事迹,树立了新时期首都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检察队伍的形象不断提升。
三是着力加强公共关系建设。高度重视公共关系建设,不断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2011年成立了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平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专门成立了宣传中心,作为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13个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宣传中心成员,充分整合内部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加强与正义网舆情监测中心密切合作,每天定时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并及时进行研判、处置和引导,确保不发生网上炒作。对于一些敏感案件,业务部门能够按照“先评估后启动”的原则,事先主动与宣传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做好预警。市检察院专门组建了一支懂业务又懂宣传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遇到舆情问题时,主动上网发布正面信息,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在传播精神、弘扬理念、引领风尚、规范行为、塑造形象方面的重大作用,用制度机制将检察文化成果固定下来,使先进的检察职业品格在检察机关发扬光大,有效提升了检察文化建设水平。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建立思想保障。研究制定了《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同时,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把本地区优秀的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本地区、本单位特色的检察文化成果,积极打造具有本单位鲜明特点的检察文化品牌。朝阳区检察院结合位于北京中心商务区CBD地区的特点,创立了“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有序运转的“四位一体”的检察文化管理模式。海淀区检察院结合中关村地区科技迅速发展的区位特点,提出了“文化育检、文化固检、文化兴检、文化亮检,构筑海检文化品牌”的总体思路,营造了“生动、活泼、自然、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是统筹文化资源,建立组织保障。检察文化建设只有建立组织,形成机制,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2007年,市检察院成立了首都检察文化研究会。2009 年,成立了合唱团、朗诵团、文学社等八个全市检察机关文化社团,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丰富检察文化内容,并制定了检察文化社团管理办法。2012年2月,成立了北京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相对比较完善。通过成立机构,出台文件,使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更加规范有序,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制度保障。探索建立了检察文化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文化培训,举行了京剧鉴赏、美学研究、职业礼仪、新闻舆情等文化培训活动。建立了文化成果展示制度,组织开展汇演、联赛、比武、笔会、朗诵、采风等活动,近年来举行了六届体育运动会、三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充分展示各单位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建立了考核评比制度,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考核内容之一,进行了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的评比活动。建立了检察文化理论研究制度,每年确定一个检察文化调研课题,深入开展检察文化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多项成果在首都政法文化研究会的评比中获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部署,立足首都实际,体现北京特色,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不懈地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首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