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时隔四年,瓮安经历了从大乱到大治,从民心离散到民心重聚,瓮安的经验,对探索矛盾凸显期的中国如何完善权力结构及其制度安排,化解社会矛盾,十分有意义。[详细]
访谈信息
时间:2012年7月2日
全媒体中心出品  主持人:高鑫
嘉宾介绍
  陈昌旭:黔南州委副书记、瓮安县县委书记
  王登华:瓮安县政法委副书记
  杨嗣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永洲:瓮安县人民公安局副政委
  曾 薇:瓮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县委书记:创新社会管理,瓮安“浴火重生”
“瓮安事件”暴露出我县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行政作为不够和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为此,我们痛下决心,站在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立场上,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修复社会创伤,创新社会管理,实现了瓮安从大乱到大治、从民心失落到民心重聚的重大转变。
·县委书记:以人为本,把民生欠账弥补好
“瓮安事件”暴露出瓮安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为此,我们在民生建设上狠下功夫。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二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三是努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五是做好社会保障;六是拓宽群众就业渠道。
·县政法委副书记:群众“情理之中”的事要解决
在“6.28”事件后,我们县委政府“痛定思痛”谈了两个观点:一是人民群众的事“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都要予以解决。另一个是“三个到位”,凡是人民群众诉求合理的,我们一定要解决到位;凡是人民群众诉求过高的,我们要说服到位;凡是人民群众诉求无理的,我们要把他教育到位。
·县政法委副书记:探索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除
“6.28”事件发生以后,被处理的学生比较多,其中104人是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我们把这些学生分成若干批次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接出来,送到学校继续读书、继续学习。中央出台的文件中一条:有条件的逐步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并明确其原因、条件和后果。贵州把瓮安作为试点。
·县检察长:多举措积极对接新刑诉法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制度是瓮安县政法机关推动立法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工作之一,新刑诉法里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对瓮安县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工作的完善。目前,我院在对接新《刑诉法》实施方面,开展了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和掌握、岗位练兵活动等工作。
·县检察长:在执法中实现生产、投资及干部安全
在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制度方面,我们检察院对35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对他们的档案进行封存,兑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察机关怎样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我们院认为,就是在公正廉洁的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三安”,即生产安全、投资安全、干部安全。
·县公安局副政委:为民履职,修复警民关系
“6.28”事件之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反思,针对公安干警队伍管理情况,进行了整顿。开展了“为谁执法?执法为谁?”,“作为公安民警忠诚在什么地方,如何为党、为人民、为老百姓履行公安的职责?”等活动,着力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以此来修复警民关系。
·县委宣传部长:提升群众文化自信和自觉
瓮安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人才辈出、资源丰富,而瓮安文化是多元的,有红色文化、商贾文化、土司文化。经过对瓮安文化的深度挖掘和精心策划,我们推出了“瓮水长歌”这个文化品牌,将瓮安的文化演绎得非常到位,真正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和自觉。。
  在经历了四年前的风波后,现在的瓮安,人民团结奋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瓮安县通过建立乡、村服务平台、抓矛盾并将纠纷化解、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违法青少年帮教转化等阳光执法,实现了安全感满意度从全省全州挂末位置到全省正数第一第二位。四年后的瓮安县,已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结语
 往期回顾更多>>

检察官马若怡谈毒驾入刑

任建明谈微博反腐

郑渊洁谈微博背后的价值
 相关资料更多>>
·执政科学化:瓮安由乱到治的经验与启示
·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后从乱到治 群众安全感达...
·贵州瓮安冲击政府少年被领导提名当选人大代表
·贵州瓮安少年当选人大代表 曾拿汽油瓶冲击政府
·专访贵州政法委书记崔亚东:我们需要彭文忠式...
·瓮安干群关系巨变启示:翻个筋斗明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