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杨孟辰)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0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完善诉讼监督范围、程序、机制和手段,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实效。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高检院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
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高检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明确了救助范围、条件、程序和资金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落实了检察机关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的配套工作机制。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迅速部署开展救助工作,使一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效缓解了生活困境,切实化解了社会矛盾。
完善刑事赔偿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理诉求
2010年4月《国家赔偿法》修订后,高检院认真加以落实,及时启动了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并于2010年11月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修订),引导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依法、及时赔偿的国家赔偿工作观念,进一步完善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机制,规范了办理赔偿案件与开展赔偿监督工作的条件范围与具体程序。
进一步健全举报工作机制,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水平
高检院开通了全国检察机关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为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提供了更加便捷、安全的渠道,并于2009年4月发布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修订)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举报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和对举报线索的管理程序,完善了对举报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措施。同时,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综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改进交办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终结机制,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与息诉罢访。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方式。党中央、全国人大高度重视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中央审议并批准了高检院会同中央纪委等8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以中办、国办名义转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高检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改革文件,进一步健全了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机制,强化了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的衔接和配合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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