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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君:深入推进案管工作和修改后刑诉法贯彻落实

时间:2012-07-10 00:00:00  作者:戴佳 刘子珍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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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河北7月9日电(记者 戴佳 通讯员 刘子珍)7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河北省唐山市检察机关调研。胡泽君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队伍素质等四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和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落实。

  胡泽君指出,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执法、加强检察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的必然要求。修改后刑诉法是我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司法文明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落实,对于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至关重要。

  胡泽君强调,要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和加强案件管理和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站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检察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高度来认识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提高对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研究案件管理“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切不可坐而论道,突出抓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三是要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不断深入研究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认识修改后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在检察实践中学习贯彻,在学习贯彻中促进检察工作。四是要在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要将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和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过程作为砥砺队伍素质、推动队伍建设的过程。

  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利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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