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9月17日电 记者李恩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四川省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达69050人次,参审案件49502件,90%以上的人民陪审员都参与了案件审理,近四分之一的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超过25件,合议庭支持或基本同意人民陪审员意见的案件数量占参审数量的80%左右。
据介绍,四川全省人民陪审员总量已达4283人,人数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总人数的56.3%,较2005年首批选任时翻了一番。人民陪审员职业分布均衡,基本涵盖了社会民生的各个行业领域,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12.7%;专业领域广泛,吸收了知识产权、医疗卫生、建筑审计等多个专业的高端人才;注重在民族地区选任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藏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中少数民族约占78%。
四川全省有9个法院设立了独立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其他法院也以合署办公的形式,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或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其他内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
据了解,除参与普通案件的一审程序外,人民陪审员还在法官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立案、调解、执行等工作。2011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共参与立案程序2330件,调解程序15226件,执行程序1421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世成介绍说,近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参审陪审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实现了从“形式”陪审到“实质”陪审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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