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丁兆峰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了14年人民陪审员。每年陪审70多起案件,让她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一名“编外法官”。
一名16岁的辍学少年在网吧结识了一些社会青年,被教唆抢劫。庭审中,少年的父母情绪激动地认为,是学校不管不问致使孩子被不良青年引入歧途。当过老师的丁兆峰详细分析了学校、孩子、家长三方的问题所在,并指出家长在监管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听完丁兆峰的话,少年的父母泪流满面地对丁兆峰说:“如果我们能早一些听到您的话,也许孩子就不会犯罪了。”
“人民陪审员有各自行业的知识和特长,他们的经验对法官审判帮助非常大。”与丁兆峰合作了近10年的乌鲁木齐中院刑一庭法官刘玉涛说。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新疆各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超过1500名。2011年,全区人民陪审员共22322人次参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约19682件,陪审率达37.12%。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艾黎根·热西提认为,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循大众化的选任思路。基层法院的案件大多属于不太复杂的案件,可以根据常识、经验作出判断。如案情涉及专业领域,可以邀请专家陪审,但不能完全依赖专家,否则就割裂了法律与人民群众的纽带,失去了人民陪审员的意义。
据了解,新疆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自治区高院及自治区司法厅已有意向出台《新疆人民陪审员条例》,目前正在研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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