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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醉驾案件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时间:2011-05-26 23:4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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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事件】

  据《新京报》5月24日报道,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接受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这是继最高法、公安部分别就“醉驾入刑”问题表态后,最高检首次作出的表态。

  白泉民表示,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醉驾案件,经检察机关查明,案件的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会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该批捕的批捕,该起诉的起诉;对于醉驾情节轻微案件,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法律上的条款起诉,不会存在选择性。

  【事件背景】

  最高司法机关对“醉驾入刑”态度不一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张军的发言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争议,有观点担忧这样做可能会导致“选择性执法”。5月18日,公安部表示,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

  在各界的质疑声中,最高法院针对“醉驾入刑”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具体追究刑事责任上,慎重稳妥。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保证程序合法”。文件精神与张军的发言一致。

  【舆情传播】

  5月23日,《新京报》就最高检关于“醉驾入刑”的表态刊发了独家报道,随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截至5月25日,该报道共被转载230次。

  舆论对此事的回应主要是通过新闻跟帖。在四大商业门户网站的转载新闻跟帖中,网民的评论都十分活跃。截至5月25日,网上暂无有关此事的评论文章。

  【舆情综述】

  在一条法律颁布实施后,最高司法机关对于法律的执行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这让公众迷茫,也引发了舆论的广泛争议。最高检作出表态后,舆论也是褒贬不一,观点各异。

  赞同最高检的表态

  腾讯网伊犁州网友“春泥”:强烈支持公安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强烈支持最高检:醉驾案证据充分一律起诉,不论情节轻重!

  腾讯网丽水市网友“流洋远方”:“醉驾入刑”刚刚实施,最高法就想留点“空间”,幸好最高检比较坚定。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动摇交警的积极性。

  新浪网重庆网友“精华在民间”:坚决支持最高检,法律就应当少一点灵活,以免给某些人有机可乘。对于守法者,再严的法律都形同虚设。

  认为三部门的表态并无冲突

  腾讯网南宁市网友“阿文”:从法律程序上说,先要立案,然后起诉,最后才是法院判决。公安部解释针对立案,最高检针对起诉,最高法针对判决,大家说的不是一个问题。简单地讲,就是前面的阶段都是醉驾按立案-起诉的程序走,最后法院再判决是否入刑。打个比方,就是假如查到10个人,那么10个人都要进入判决程序,不过可能最终入刑的会少于10个。如果10个人,公安排除1个,检察排除1个,那就只有8个人进入判决程序。现在的表态说明是按前一种程序走。

[责任编辑:zywz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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