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2年>>201208>>聚焦执法公正>>走进政法基层

山东公安机关多项举措推进修订后刑诉法学习

时间:2012-09-05 15:33:00  作者:朱晶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朱晶)今天下午记者走访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全面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法条规定和法律适用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公安干警刑事执法水平,为明年新刑诉法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山东省公安厅自新刑诉法修正案颁布以来,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深化新刑诉法的学习。

  今年7月份,在刚刚到山东省公安厅上任的徐珠宝厅长提议下,省厅成立了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徐珠宝厅长任组长。8月31日,省厅党委会成员专门了听取法制总队总队长赵永生对各成员单位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情况汇报,领导带头高度重视。

  为使全省公安干警深刻理解修订后的新刑诉法,省厅专门从北京邀请来参与新刑诉法修改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为全省十万余名干警授课。截至8月底,山东省公安系统共组织新刑诉法专项培训二百多次,各市局、区分局组织多场新刑诉法全员考试,以考促学,带动干警自觉学习。

  “按照新刑诉法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各项工作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做了。”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学增指出,新刑诉法强调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为落实这些新规定,省厅制定了多项制度、机制予以保障,比如,在看守所大幅增加律师会见室,济南市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见室将从22间增加到80多间。

[责任编辑:杨柳]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