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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以需求为导向 扎实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时间:2012-09-10 09:55:00  作者:徐盈雁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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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需求为导向——提高实效性提升吸引力

  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综述

  160页的16开笔记本,正反两面记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密密麻麻地记了厚厚的两本笔记:“对于我们新任检察长来说,这不仅是履职培训,更是思想洗礼。”

  2012年6月2日,为期一个月的省级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圆满结束,马永胜等23名学员(包括省级院新任正副检察长和部分分州市院新任检察长)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检察制度与检察业务、法学前沿理论、领导管理科学、检察队伍建设与廉政教育、世情国情教育等六个单元的培训,满载收获,肩负使命,返回各自的工作岗位。

  集中组织省级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这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按需培训理念的一个缩影。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2011-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和《“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再一次强调深化教学改革,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需培训,不仅要在培训内容上量体裁衣,提高培训实效性,还要在培训方式上开拓创新,提升培训吸引力。

  分级分类实现大规模培训

  “十二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将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实行基层检察人员全员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

  覆盖面广、人员结构复杂,是大规模培训干部无法避免的难题。对此,检察教育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经过多年实践,分级分类培训在脱产式培训中的应用已经相对完善。以上海市检察机关强化领导素能培训为例:近两年来,坚持组织开展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和基层院副检察长培训班;连续开展3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对上海市三级检察院中层干部进行分类培训;选取3批共110名青年后备干部挂职担任分院处长助理、基层院检察长助理。“让检察长成为排头兵,让中层干部成为主力军,让后备干部成为预备队。”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直言,分级分类培训有利于人才梯队建设。

  和脱产式培训相比,岗位练兵以其形式灵活、克服工学冲突、收效明显的优势,越来越多地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首选培训方式。比如湖北省检察机关和河南省检察机关注重结合本单位承办的典型案件,开展案例研讨、文书点评、庭审观摩、控辩对抗赛、实战演练、技能交流、个案总结、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并且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活动,有效调动了检察人员参与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了岗位练兵长效机制,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创优、创新、创精品。

  依靠网络等现代化设备,打造开放型教育培训体系,变学员“被动学”为“主动学”,实现全员培训,是近年来新兴的检察教育培训方式。自2008年开始,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托首都检察网“在线学习”系统、“检察知道”在线问答互助培训平台和“京检培训”博客等信息化载体,累计培训30万余人次,培训总学时达60万小时,广受全市检察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和业务一线干警的欢迎。

  倾斜西部实现检察人才协调发展

  由于自然条件等因素,西部检察人才长期以来处于相对匮乏状态。加强西部检察教育援助,实现东、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是近年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

  西部援助,检察教育培训注重融“输血”和“造血”为一体,既注重把知识和技能输送到西部,又加强西部教育培训自身建设,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记者采访发现,“输血”式援助,目前采取较多的主要包括“派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

  “派出去”,即把优秀骨干力量派到西部,发挥传帮带作用。“派出去”可以采用实地授课的形式,比如上海市检察机关先后选派35人次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到西部地区授课,讲授先进的执法理念和办案专业知识、技能,听课人数达2500余人次;也可以采用挂职锻炼的途径,比如上海市检察干部朱利军,在挂职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助理期间,跑遍辖区18个基层院进行实地调研,随后采取相应措施,有力促进了日喀则地区反渎工作的开展。

  “请进来”,即邀请西部地区检察人员到发达地区检察机关跟班办案,在办案中感受先进执法理念,锤炼侦查技能。比如吉林省检察机关在今年8月,邀请了10名西藏反贪业务骨干,开始为期两个月的以跟班办案为主,学习讨论为辅的培训计划。

  “输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实现自身“造血”。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多年努力,部分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力求改革,脱颖而出,成为模范。

  广西地处西部,属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而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却受西藏、宁夏检察机关的委托,对来自西藏、宁夏的领导干部和初任检察官进行培训,开创了民族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合作的先河。记者了解到,这正得益于广西分院践行“立足实际、保证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宗旨,在培训的需求上下功夫,在师资的培养上求突破,在培训的质量上严把控,在教学的改革上讲成效,在工作的重心上倾向基层。

  巡讲支教打造教育培训品牌工程

  2009年,内蒙古、甘肃、青海;2010年,西藏、新疆;2011年,贵州、云南、宁夏;2012年,甘肃、青海、新疆。这是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近四年来开展巡讲支教的轨迹。

  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一支由高检院于2009年成立的特殊检察教师队伍,成员包括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名师、省级检察院业务专家等149名业务骨干。自2009年开始,高检院每年都会抽调部分教师成员,赴西部地区开展巡讲支教工作,把课堂搬到西部检察官的身边。

  巡讲支教,做好业务培训、师资培训和业务指导这“两个培训、一个指导”工作,正成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品牌工程。高检院政治部这名负责人介绍,高检院开展巡讲支教活动已有十余年历史,讲师团的成立,使得巡讲支教更加规范,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记者了解,相比较其他教育培训方式,巡讲支教拥有自身的鲜明特色——

  理念新。巡讲过程贯彻“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的现代培训理念,提前做好需求调研,紧贴西部的实际需要设计课程,制定方案;在巡讲过程中根据西部检察人员的要求,及时调整授课重点,增减相关内容;每次授课结束后组织受训人员填写测评表,并统计、分析,根据评估数据和意见及时总结、调整课程安排。

  内容新。以今年为例,巡讲课程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以修改后刑诉法学习培训为重点,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将“五个意识”和“六个并重”渗透到讲课中,将修改后刑诉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体现到业务专题中,着力提高一线办案人员侦查突破案件的能力、依法收集证据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以及监督纠正违法等能力。

  方法新。巡讲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模拟式、互动式等现代培训方法,强调学员的参与、互动,启发学员反思,突出培训内容方式的实战性,并深入基层和一线,与西部检察人员面对面座谈,为其答疑解惑,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巡讲支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zyws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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