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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将法援办案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

时间:2012-09-11 23:58:00  作者:张庆水  新闻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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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 张庆水

  “法律援助解民忧,艰辛工作促和谐。”

  这不是对联,这是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46岁的老万给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面锦旗。

  某物管公司怀疑有人盗电,请老万帮忙看看,结果老万被电击伤,脸部已经毁容,现在还带着口罩。事故发生后公司拒绝赔偿。这时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伸出了援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老万终于拿到了73万赔款。

  “法援中心的律师给予我们了莫大的帮助,我们全家都感谢他们。”老万动情地说。

  “我已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十多起,最大的感受就是律师通过法律援助工作,不但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树立了律所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老万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徐世怡感慨地说。

  “为加强办案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系统化管理,我们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法律援助质量评估考核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标准,将考评结果与办案补贴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江苏省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建军说。

  据了解,2011年以来,泰州市司法局在兴化市试点,在江苏省内率先推行法律援助质量评估考核机制。那什么是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机制呢?

  所谓“百分制”量化考评,就是对立案受理的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和测评,从而实现对案件质量的科学控制和有效管理。

  泰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副处长周磊介绍说,主要举措有三方面:一是制定法律援助案件“百分制”考核标准。将每个案件划分为受理、办案、结案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细化成多项指标,并根据其在案件质量工作中的不同作用,予以确定分值。二是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定期邀请评审委员会成员开展案件质量评审工作,对个案进行打分、点评。

  三是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管理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档案,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办案补贴、评先评优挂钩。

  江苏省泰州市司法局纪检组长张建国说,我们定期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具体问题以“开具处方”的形式向存在质量问题的中心下发书面整改意见书,通报问题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规范质量管理工作,我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得到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许多受援人向法律援助机构和承办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张建国说高兴地说。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欣慰地说:“2007年以来,江苏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2975件,其中2009-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量连续三年高居全国第一,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法制网南京9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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