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9月13日电(记者王治国 岳耀勇 范跃红)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执法理念更新”为主题的第十届全国检察长论坛·杭州会议今天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在会上指出,广大检察人员要抓住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有利时机,以执法理念更新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童建明指出,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必须不断强化权利观念、法治精神、诉讼民主意识。要不断强化重人权、重保护、重救济的权利观念,重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重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重视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救济。要不断强化重程序、重证据、重监督制约的法治精神,严格按程序执法,始终按规则办案,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与任意性执法,树立证据合法性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要不断强化重主体、重文明、重公开的诉讼民主意识,切实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牢固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完善执法办案公开机制,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
童建明强调,与更新执法理念相适应,必须转变执法方式,理性规范行使检察职权。抓住刑诉法修改的机遇,切实转变执法方式,着力转变职务犯罪侦查方式,着力转变审查逮捕方式,着力转变公诉工作方式。坚持理性规范执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理性谨慎地履行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诉讼监督职能,增强限权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践行客观公正义务,全面收集、审查和向法庭提供证据,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以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童建明指出,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宣传的引导功能。必须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为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主平台建设,为执法理念更新提供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金财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检察院的近150名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热烈的研讨交流。会议还对2012年度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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