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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检察机关用行动诠释正义

时间:2012-09-18 10:30:00  作者:高鑫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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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改革,关系到每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次亲身参与“聚焦执法公正”采访团,深入检察院、法院,去看、去听、去交流,笔者对她的印象更多的是“哦,女的”,并没有深刻体会到司法改革的脉动,也就感受不到她在怎样一步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不会下意识地为她的“美丽”而兴奋。 

  党的十七大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 

  笔者的理解,对于百姓来说,最容易感受到的司改之“变”,应该是“规范司法行为”。检法两家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家对此期待的,不是一个口号、一次执法,而是脚踏实地、步步为营地推进这项改革。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这是深化检察改革的一些重点。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简称“上提一级”)改革,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是指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应当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湖南省检察机关三年来一直在扎实推进这项改革。该省的检察长龚佳禾,更是多次强调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性:“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发展之基,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这既是龚佳禾检察长的感慨,更是高检院的要求。 

  “贪官轻判”现象一直是备受诟病的执法不公表现。而上提一级改革,是将职务犯罪由同一个检察院“平级监督”,升格为两级检察院“上级对下级监督”。相信,这一举措亦能克服对一些贪官的“地方保护主义”。 

  湖南省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改革实施后,他们既加大了对自侦工作的监督制约,规范了执法行为,又积极引导自侦部门强化收集、固定证据,提高了办案质量。 

  对公众反映的职务犯罪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早在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下文要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 

  笔者了解到,深圳市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广东省检察院的规定,还研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区院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报送审查的时间和方式。同时,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增设“职务犯罪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的案件类别和办理流程,实现上下两级院相关联案件的数据衔接,确保同步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检察机关科技强检步伐明显加快,这是笔者采访中的一大感触。网上执法办案,全程精细管理,实时动态监督,重点案件评查,综合业务考评,信息优化共享。为了实现这六大工作目标,广东省检察机关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检察院使用同一案件管理软件。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更是研发了量刑建议软件,使用以来该院的量刑建议工作效率提高了九成。 

  百姓通过看得见的方式在见证着正义的实现。而笔者此次采访中最有感触的是,为了那些不能或不易被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呈现的正义,检察机关通过推进执法规范化改革,一直在“默默”地探索和工作着。 

  湖南长沙湘江边上,一场烟花的燃放,吸引着市民和游客们驻足观看。愿祖国的司法改革成果,如烟花一样炫彩夺目,让人信心百倍地期待,正义像升空的火花,驻足者均能够见证它的实现。

[责任编辑:zyw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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