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女,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青年志愿服务队队长,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
2007以来,先后被授予寿宁县巾帼建功标兵、寿宁县最佳政法干警、寿宁县综治平安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第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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