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市的检察系统,沙沨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别看她今年才38岁,还是个女同志,可是凭着对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尽情挥洒着热情和智慧,并取得丰硕的成果——2006年,获“西宁市十佳公诉人”“青海省十佳公诉人”“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07年,被评为西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西宁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抗辩赛最佳辩手”称号;2009年,获“青海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青海省优秀女检察官”称号;2011年,获“西宁市优秀人才”荣誉称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沙沨1995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2009年从基层院调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十多年来,无论是在基层院,还是在市院,她刻苦钻研,公正执法,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发现漏罪、余罪20余起,改变定性20起,追诉犯罪嫌疑人10余人,所有案件均无错案。
机会为有心人做准备
在沙沨的办公桌上,除了法律方面的专业资料,还放着法医、贸易、科技等书籍,只要一有时间,她就在翻看……在检察机关中,公诉部门是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部门,公诉人只有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沙沨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勤奋好学,利用业余时间自修了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的所有课程,自费订阅了《中国律师》《演讲与口才》《公诉与答辩》等杂志,所学的知识为她从事公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机会总是在为有心人做准备。多年来,沙沨一直坚持写工作笔记,把自己办理过的每一个案件详细记录下来,分析得与失。在2006年的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比赛中,平时的积累派上了用场。在与来自全国99名检察业界精英一较高下的笔试、答辩和法庭辩论赛中,沙沨在短时间内,根据300多页的卷宗,分析并写出涉及6名犯罪嫌疑人受贿、行贿、故意杀人等多个罪名的案件材料。清晰简洁的答辩,有理有据的辩论,赢得了资深专家组成的评委团的一致认可,并最终获得了“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巾帼不让须眉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沙沨从来不因为自己是女性而嫌累叫苦。她常说:“越是难案、大案,越能激发工作热情,我喜欢接受挑战,只有不断地接受挑战,才能进步,才会学到更多的东西。我也喜欢审查案件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很苦,但当你看到这一案件得以成功起诉,你会觉得所有的苦和累都是值得的。”
2003年,西宁市发生了一起以马某为首的26名被告人涉及故意伤害、抢劫、强奸、非法持枪等多个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当案件材料交到沙沨手中的时候,案件的审查期限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面对着足有一人高的案卷,沙沨加班加点,仔细阅卷,逐一提审被告人,亲自到案发现场做实地调查,与侦查人员沟通、询问,制作了近百页的审查材料,做到了心中有数,证据在胸。在法庭上,沙沨作为主诉检察官与被告的辩护人针锋相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控辩。她深厚的法学功底、灵活的应变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就连被告人的亲属也信服地说:“检察官的话句句在理,我是心服口服!”
2007年,沙沨又办理了我省最大的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涉案的4名被告人在讯问之初百般狡辩,口气狂妄,丝毫没有把检察官放在眼里。但是,沙沨细心寻找着被告人供述中的漏洞,找准时机适时反击,与被告人斗智斗勇,进行着心理上、智力上的双重较量。最终,这次庭审活动获得了成功。庭审过程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国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同事们刮目相看,“别看沙沨是个女同志,外表柔弱,说话语气温和,办起案子来,她可是雷厉风行,敢碰硬茬儿,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侠骨也有柔情的一面
其实,“咄咄逼人”的沙沨,也有着女性温柔细腻的一面。
“判罪不是目的,教育重于惩治。”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沙沨时刻牢记这一点,少一点严厉,多一份关心。她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和孩子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成长历程,分析他们犯罪的原因,教他们学法。2005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名来自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年仅16岁,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依法应作不起诉处理。在讯问中沙沨得知,这名未成年人身无分文,家又不在西宁,出去后很有可能就要流浪街头,从而真的走上犯罪道路。沙沨立即向领导汇报,自己带头捐款,一个下午就捐得资金上千元。随后,沙沨又与车站派出所联系,给孩子带去食物,嘱咐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并将他送上车。临走时,这个孩子哭着对沙沨说:“姐姐,你放心吧,我再也不犯错误了。”
清正廉洁做表率
因为每一宗案件都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财产甚至生命,每一宗案件也就难免遇到人情世故的困扰。面对被告人亲属的送礼和说情,沙沨不为所动。她说:“作为一名国家的执法者,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2009年,沙沨办理了一起两名未成年人涉嫌强奸的案件。当她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的第二天,法院的法官就打来电话说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家属提供了户籍证明,证明该名被告人年龄未满14岁,应当无罪释放。为了充分保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真儿的沙沨与同事一大早驱车赶往百公里外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翻阅了几百户村民的户籍登记及户籍底册,终于找到了被告人家属为逃避法律责任私自更改被告人年龄的证据,最终将两名被告人绳之以法。2010年,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妨害作证案中,该案发生时间早,涉案被告人数较多、身份复杂,有的是人大代表,有的是公司经理,有的远走他乡,许多证据已经灭失。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及效率,沙枫提前介入侦查,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制定取证提纲,指明取证方向,涉案证据逐一固定。审查过程中,为被告人说情的、打听案情的人员蜂拥而至。沙枫丝毫不受影响,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原本一件被定性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陈年积案,因庭前工作及时,措施到位,最终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处以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沙枫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为本案的息诉罢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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