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
应强化“三种意识” 实现“三个一”目标
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也在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实践证明,派驻镇(街)检察室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拓展基层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是服务大局、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平台,是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新渠道,是完善检察组织体系、管理机制的新举措,是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新基地。检察室工作应强化三种意识,擦亮检察室工作名片,以完成“三个一”工作目标,提升检察室在基层的威信。
强化责任意识。各派驻检察室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利用贴近基层的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发挥检力下沉的作用,坚持为社会大局服务,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创新意识。各派驻检察室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应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与“阳光检务”联络员的良性互动,以检察建议为助推,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及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室在深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
强化廉政意识。廉政建设是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检察室干警身处基层,更应时刻保持警醒,紧绷廉政这条弦,注意形象,珍惜检察职业,珍惜前途;要淡泊名利,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把好廉政关。
有为才有位,作为决定地位。派驻检察室作为新鲜事物,经过近两年的成长,已逐渐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检察室应把握机遇,不断突破自身局限,提高各项检察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检察室在基层的威信和地位,保持检察室工作的良好势头。各检察室要抓好如下“三个一”工作任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条职务犯罪线索、一条立案监督线索及一条民行监督线索,围绕执法办案,敢于作为,主动作为,有所作为,争取检察法律触角牢固扎根基层,争取检察群众基础广泛深入基层,争取检察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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