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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瑶检察室与公诉部门共同促成一宗刑事和解

时间:2012-10-18 15:19: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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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开展以来,鹤山市院就公诉科与检察室的工作对接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并梳理和调整刑事和解的工作思路。近日,鹤山市院派驻雅瑶检察室与公诉科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新方法,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一宗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的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效果良好。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部门衔接,延伸检察触角。该院公诉科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廖某一案的过程中获悉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和解意愿,联系派驻当事人所在镇街的雅瑶检察室,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委托其利用贴近基层的优势,协助促成刑事和解。

    二是主动上门走访,核实和解意向。该院确定刑事和解工作从承办人全程负责向前期工作由检察室协助进行。雅瑶检察室一方面主动前往犯罪嫌疑人王某家中了解情况,核实王某确有悔过之意,并愿意赔偿受害人廖某所有损失,希望能得到廖某的谅解;另一方面,主动走访被害人廖某,向其亲属分析此案的发生原因,反馈走访嫌疑人的结果,并解释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耐心排解被害人亲属对案件处理的疑惑,获得其认可,并愿意接受嫌疑人的赔偿及和解。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共促刑事和解。在前期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两部门再次共同探讨,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以其为主导进行调解,更能有效增强办案合力。为此,雅瑶检察室在与桃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联系后,建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到桃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检察室、公诉科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诺以后不再会为此事引发其他矛盾冲突。

    雅瑶检察室利用贴近基层、熟悉基层的优势为公诉部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顺利促成刑事和解,在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亦为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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