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10月17日电(谢建轩)近日,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的干警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前往淮南十中,为一遭遇劝退的涉案初中生与校方反复进行沟通。仅用两天时间,使该涉案学生顺利返回校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该涉案初中生张某系淮南十中学生,2012年3月,张某与岳某、刘某、周某4人在矿二院附近,通过脚踢、搜身等方式,抢劫受害人黄某现金42元。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谢家集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张某在此起抢劫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轻,主观恶意小,且其是初犯,又是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院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决定书送达后,我院随即启动了针对未成年人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即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至少与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学校、单位见一次面,与犯罪嫌疑人谈一次心。
就在约谈张某的家长时,检察官们得知,在张某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间,学校以影响其他学生学习为由,对其进行了劝退。刚从看守所里出来又听闻如此消息,张某一下子如同变了一个人,终日闭门不出,心情抑郁。
为了能够让张某尽早摆脱这起案件给他带来的心理压力和情绪上的影响,早日重回校园。谢家集区检察院当天召开会议,决定由副检察长徐慧平带队,于第二天前往淮南十中沟通协调张某返校一事。
经过两天细致的工作,张某终于重返校园。检察官们又及时与张某及其家长进行了深入沟通。不用法律进行抽象说教,而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与张某交心、知心、管心、激励其早日改过自新,从阴影中走出,同时,要求其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加强与孩子沟通,全面掌握其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直以来,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谢家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深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抗,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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