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李晓闻) 4日,全市将以区、市为单位,分别设立台东三路步行街、人民路乐购广场、李村利客来文化广场、城阳村社区广场、黄岛佳世客超市南一门前、即墨墨河公园和佳乐家商场门口、利群胶州新源购物广场一楼中厅、胶南市体育馆广场、平度人民路中段、莱西月湖广场等11个集中宣传点,举行法制宣传集中宣传日活动,并于上午9点陆续开始。
市区各大办公楼、火车站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12·4”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其中李沧区现场给居民发放普法宣传购物兜;崂山区印制并发放法制宣传挂历。同时,市普法办公室专门印制了《青岛市法治创建考核评估标准(试行)汇编》5千份发放全市,供居民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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