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9日14点,来自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最美青年检察官”代表王华将做客正义网访谈室,讲述该团队17年来用心守护青少年的故事。[图文直播]
   

  “知心姐姐”17岁了

  江苏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热线团队成立于1995年,是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维权团队。团队设有“知心姐姐”热线电话、志愿者服务队、“知心姐姐”工作室和“扬中检察知心姐姐”新浪微博。目前,该团队已历经五届,现有团队成员12人,平均年龄29岁。

  “知心姐姐”的由来

  为什么叫“知心姐姐”呢?之前很多人建议,比如说叫“知音热线”,“青少年维权热线”后来在我们对青少年进行帮扶过程中,有青少年就叫我们“知心姐姐”,这是发自他们内心的,这也是最适合我们的,所以就取名为了“知心姐姐”。

  其实,要成为“知心姐姐”是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精心挑选。“知心姐姐”一般是由具有法律职称的女检察官担任。除此之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二要对检察业务比较精通;三是工作责任心要强;四是社会经验丰富,能及时处理一些社会问题;五是要真心热衷于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五任“知心姐姐”用心坚守

  第一任“知心姐姐”以法制宣讲形式为广大青少年普法;第二任“知心姐姐”从家庭教育着手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任“知心姐姐”着重对青少年犯罪状况、原因、特点的分析并提出对策;第四任“知心姐姐”则从青少年网络犯罪角度提出加强预防和监管;第五任“知心姐姐”充分发挥团队力量,塑品牌、创特色,从1人发展成12人,从热线电话变成热线团队,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机缘巧合加入“知心姐姐”团队

  十几年来我一直在检察院工作。当时,我还不是检察官,但我感受到了前几届“知心姐姐”榜样的力量,他们的事迹时刻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了司法考试,也成为了一名真正和合格的检察官。“知心姐姐”团队经过不断创新后,2009年成立了“知心姐姐”志愿者服务队,我也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江苏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热线团队成立于1995年,是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维权团队。
十几年来一直在检察院工作。当时,我还不是检察官,但我感受到了前几届“知心姐姐”榜样的力量,他们的事迹时刻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我也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如何守护“迷失”的青少年

  关于主要的帮扶手段是这样的,一是通过电话热线,从电话里能够给他们心理疏导的就进行心理疏导。二是如果确实别人对他们有侵害行为的,我们会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我们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的,我们作出一些心理辅导进行引导。最后我们还开展一些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宣传普法、犯罪预防。到学校、社区、乡镇进行法治宣传和结队帮扶,让那些孩子和学生在爱的阳光下能够健康成长;进监管场所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帮教,释疑解惑,帮助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归社会;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造自己。

  这份职业不仅是责任还是一种信仰

  这份坚持的背后,首先是因为有一颗强大的责任心。我们“知心姐姐”积极开展各项维权帮教活动,这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愿意做青少年的心灵导师、心灵之友,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期望他们健康成长。其次,是有一颗爱心。“知心姐姐”用一直以来用青春的热情、青春的活力,用无私的爱去感动迷途中的孩子,指引他们迷失的方向,点亮青少年维权的明灯。

  为什么是责任呢?因为,我们不管是进社区和还是到哪进行活动,看到孩子们的眼神,透着对我们的信任和尊敬。我们感觉到身上的责任,我们要对他们负责。还有就是我们身上肩负着法律者的角色,进行普法和法律帮助、犯罪预防,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对待工作默默付出心甘情愿

  17年来,“知心姐姐”已经为3100多名青少年、120多位家长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用耐心和坚守架起了一座与青少年沟通心灵的桥梁。

  为了做好“知心姐姐”这一项工作,前几任“知心姐姐”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她们有的体虚多病,有的放弃节假日休息,有的推迟了结婚年龄……她们让我们感动,也是我们第五代“知心姐姐”学习和努力的榜样。“我们都是心甘情愿的为青少年做服务”。

17年来,“知心姐姐”已经为3100多名青少年、120多位家长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用耐心和坚守架起了一座与青少年沟通心灵的桥梁。
“知心姐姐”积极开展各项维权帮教活动,这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愿意做青少年的心灵导师、心灵之友,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期望他们健康成长。

  帮扶3千余名青少年声播扬中市

  “知心姐姐”是一个团队,工作时各人各有分工。热线电话一般是设在公诉科,有专人进行接听。通过电话我们也进行了汇总分析。

  期间,有一位“知心姐姐”在下班后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是一位男孩子,说想请教一个问题:朋友想聚众斗殴正邀请我前去帮忙,我这个行为合适吗?一边是模糊的法律意识,一边是基于朋友义气。临行前,这个男孩就想起了“知心姐姐”并打电话咨询。“知心姐姐”随即对其进行理性劝解,劝阻了他前往参与斗殴的念头,还陪他一起赶到了事发的现场,制止了这场斗殴。“知心姐姐”通过情感教育、法律后果、社会危害等方面的分析,告诉他,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出于真诚的友谊,不是仅仅是讲哥们义气。

  “这样的劝导是从法律的角度和行为正确性方面进行引导,会给青少年带去很大影响,就是通过这样一件一件的切实行动,才让青少年从中感受到力量和温暖”。

  “知心姐姐”事迹引发社会主动参与

  去年8月份,我们到乡镇进行“巾帼普法行动”,在镇里选了24名家庭贫困和心理需要疏导的孩子,对他们结队帮教。当时有一位孩子“小兰兰”,家里比较拮据。我们就把她作为一位贫困学生跟她沟通交流。这孩子今年9岁了,但是她很乐观、坚强,交流也很愉快。活动结束后,《镇江日报》等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一位热心的先生看到报道以后,觉得这位小兰兰非常的坚强、可爱,就汇来了一张300元的汇款单,请“知心姐姐”转交给兰兰。没多久,这位先生又寄来了一些书籍,后来陆陆续续又寄来一些善款。我们收到善款后都做了登记,然后及时全部转交给了小兰兰。兰兰一家非常感谢这位先生,专程请我们“知心姐姐”做中间人,联系拜访了这位先生,这位先生陪着小兰兰在茅山玩了一两天,他觉得能够为兰兰作出一点贡献是非常开心的。

  给父母的教育建议

  “知心姐姐”热线团队参加了很多活动,跟很多未成年人进行了接触。我经过活动总结以后,发现这些孩子有几个共同特点:希望受关注、希望被认同、希望被鼓励。一是要与孩子多进行沟通,关注他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跟孩子沟通的形式,可以以朋友的形式沟通,这样更好地了解孩子真实想法,有利于对他们进行及时的疏导。二是要让孩子懂得感恩。做事要学会先做人,让孩子知道感谢爱自己、帮助自己的人,这样他以后才会知道去帮助别人,感谢别人。三是对孩子一定要信任。你要相信你的孩子是最棒的,要经常用言语和行动对孩子表示认可,去引导他们,让他们能够树立自信和积极的做自己的事情。

“知心姐姐”热线团队参加了很多活动,跟很多未成年人进行了接触。经过活动总结以后,发现这些孩子有几个共同特点:希望受关注、希望被认同、希望被鼓励。

  荣誉过后依然追求工作生活的双重平衡

  “知心姐姐”热线团队被评为“最美青年检察官”,这是我们所有“知心姐姐”团队成员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得到了社会认可后的殊荣。这项荣誉既是对我院多年来重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一个褒奖,也是对我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卓有成效的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个充分肯定。我院“知心姐姐”热线团队以此次荣誉为契机,深化品牌创建,不断提高我们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

  谈到工作生活,我觉得首先要加强学习,平时多看一些书籍,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要通过请教有经验的同事及时解决,争取要达到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对于生活,我觉得可以尽可能通过各种活动放松自己,打打球,偶尔爬爬山,看一些休闲娱乐的书,看一些心灵的书来调剂一下自己。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三访、四查对

  平时我们还讲究工作方法,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比如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坚持三访:就是必须要访他的家庭、学校和居住地,了解他们的情况;同时要查明是否是未成年人及其精神状况、人格、品行、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动机。我们还坚持四查对:认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时候要查对他出生年月日和作案日期有无矛盾,调查户籍机关查对申报回扣是否有出入,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时查对是否有差错,走访同龄人,查对与口供是否一致。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两消除,调查取证前要先征求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注意言行,避免受害人心灵再次受到伤害;在谈话、调查取证时要做好安慰工作,帮助被害人鼓起勇气消除他的心理阴影,重新拾起对生活的信心。

  搭建新时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我院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工作来抓。

  针对“知心姐姐”这项工作,我们也做了一些准备工作:第一,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作为组长的未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第二,建立一套未检工作机制。与新刑诉法相配套,我们积极建立健全了一些未检工作制度,如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制度,从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申诉等环节对未检工作作出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制度,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后跟踪、回访、考察、帮教、家长联系和专题教育等工作;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机制,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纳入附条件不起诉,依法从轻处理。

“知心姐姐”热线团队被评为“最美青年检察官”,这项荣誉既是对我院多年来重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一个褒奖,也是对我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卓有成效的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个充分肯定。

  正义就是公平、公正,正义是法源之一,是法的追求和归宿。我个人认为法律的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成本最低的一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要立足本职岗位,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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