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微博越来越成为人们发表观点、交流信息甚至交际的工具,但微博上涉嫌抄袭、侵权等的争议也随之多发。如何认定构成微博侵权?侵权者该承担何种责任?在这些方面经常面临法律空白。因而,随着使用微博的人越来越多,完善法律法规,引导微博发挥正面作用又减少侵权争议,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 本报记者 吴允波
博主受网络攻击 运营商置之不理
10月24日下午2点,山东首例博主孙健起诉微博运营商案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十六里河法庭开庭。开庭时,被告一直未露面,第二天才寄来了答辩状。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法庭还没有做出判决。
孙健是济南市的一位民警,他的微博“孙警官说事”在新浪微博开通一年半,粉丝上万人。今年3月28日,博主孙健发出针对“滕州狼”事件的一篇微博评论,内容是“‘滕州狼’是‘似狼’也好‘灰色动物’也好,在选择保护人还是保护‘似狼’动物时,我首选保护人。”就是这样一个仅代表个人观点的表态,竟然引来了上百条侮辱性的微博言论,甚至有人发动了“人肉搜索”,把孙健的个人照片、信息等隐私内容公诸网上。孙健分别于3月29日、4月1日、4月17日,多次向新浪微博管理人员进行通知和投诉,要求新浪微博删除包含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内容的微博和评论,但新浪微博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导致这些微博言论长期存在。由于微博的开放性,这些微博又被大量转发和传播。
“放屁”、“垃圾、没有人性”,看到这些对自己侮辱性的评价漫天飞,而微博运营商又不加以制止,无奈之下,孙健开始准备起诉维权。经孙健申请,济南槐荫公证处对微博中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5月份,孙健以新浪微博的运营商监管不力,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浪微博运营商停止侵权、删除新浪微博中包含对原告进行侮辱等侵权内容的评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等。9月24日,法院正式立案。
原告代理律师李敬涛表示,互联网和微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的信息;开展微博服务的网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予以制止、限制。在原告多次通知运营商删除相关侮辱信息的情况下,运营商置之不理,导致了损害的扩大,依法应承担责任。
据悉,本案是我省首例博主起诉运营商的案件。此类案件在全国也十分罕见。此案的判决,对于规范微博管理将具有“风向标”作用。
空姐微博上“被再婚”
青岛某企业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空姐李兰(化名)结婚的虚假消息,经青岛市市南区法院调解,该企业向李兰赔偿5500元和支付公证费2000元,并且在其官方微博公开道歉7天。
今年1月27日,李兰发现自己的微博昵称及其头像被某企业的官方微博使用,并且宣布李兰“终于结束单身”而结婚了。实际上,李兰早已结婚。这次“被再婚”给李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有不少亲戚朋友联系她本人,纷纷询问其个人近况。有人甚至以为李兰“离婚后再婚了”,此事件严重影响了李兰正常生活。
李兰认为,某企业在未取得本人任何形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新浪昵称和头像,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另外,对方采用失实文字描述,侵犯了其个人名誉权。
李兰花2000元对侵权微博进行了公证。而当她拿着公证过的证据找到该企业协商时,该企业不以为然。协商未果,李兰将该企业诉上青岛市南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1万余元。今年7月份,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主持了调解。经调解,该企业答应赔偿空姐李兰5500元,并且在其官方微博公开道歉7天。同时,该企业负担李兰所支付的2000元公证费及相关起诉费、律师费。其后,记者在该企业官方微博上看到,针对侵权事件的道歉微博已经置顶,微博中该企业对李兰表示公开道歉。
李兰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诉讼,除了维护自身权益、消除影响外,还为了引起商家对微博侵权的关注。她表示,当下很多年轻人和商家都喜欢利用微博发布信息,而如何保障微博中的图片、言语不侵犯他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微博侵权纠纷难点多
前不久,济南市民何某乘坐出租车时把手机落在了车上。手机丢了没多久,手机内的防盗软件给他传回一张照片,原来是捡到手机的人在把玩手机。何先生在微博上公布丢失手机传回的照片,发布人肉搜索,求网友帮助找。何先生通过微博公布照片是否侵权,也引发了一场争议。
目前,已经形成诉讼的案例暴露出了微博侵权纠纷的不少难点。李敬涛律师分析说,博主孙健起诉微博运营商案中,运营商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可是,赔偿数额该怎么确认呢?微博不是报纸等媒体,和传统媒体侵权没有可比性。在微博上你还可以驳斥对方的观点,不像媒体报道出来后别人往往会信以为真。空姐“被再婚”案中,李兰索赔额是31万多元,最终调解仅仅赔了5500元。
济南小有名气的博主“燕山雪”经常在微博上发表小文章,结果发现文章发上后不久,立即会被其他微博抄袭。他想维护自己的著作权,结果一咨询律师发现了难题:你怎么证明微博内容是你原创的?因为别人微博上发出的相同的文章仅仅慢了几分钟甚至几秒,怎么能证明是抄袭呢?
博主“燕山雪”自己也发现了一个问题:由于微博目前尚未完全实行实名制,有不少微博的博主都化名,如何确定微博用户真实身份,以确定被告呢?再者,即使找到了本人,他不承认是自己发的怎么办?知道名称和密码,别人也可以进去发微博。
目前,微博相互抄袭、恶意诽谤、企业微博侵权等现象层出不穷,微博传播信息和观点的同时,也成为一种工具。虽然微博纠纷大量出现,但目前诉上法庭的并不多。李敬涛认为,微博侵权纠纷带来了不少司法实务难题,凸显了立法方面的空白。如果微博纠纷都诉上法庭,也必将耗费大量珍贵的司法资源。他建议,应针对目前微博不规范的现象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让微博世界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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