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通讯员 周治成)大学期间同寝室的室友本该朝夕相处,但犯罪嫌疑人穆某、刘某却将室友作为猎取财物的目标,在校四年间多次利用虚构的事由及各种手段诈骗、盗窃同宿舍室友张某的财物。
2009年9月,被害人张某到北京某职业学院就读,穆某、刘某和张某三人分到了同一寝室,2011年3月,穆某、刘某经过事先预谋,向张某谎称他们认识一个叫“黑哥”的男子要投资一个项目,保证每个月能分红赚钱,他二人已经分别投入了一万元,让张某也投资一万元。因当时手上没有多少闲钱,就没有答应参与。过了两天,穆某、刘某给张某编造了以“黑哥”名义发来的短信,意识是因为张某没有出资参与,导致“黑哥”投资失败,发生了经济损失,让张某等人赔偿。张某无奈,就从家里从上辅导班的名义要出来4000元钱交给了穆某、刘某等二人。得手后二人并未作罢,之后又以赔偿“黑哥”经济损失名义向张某骗取了6000元。
2011年2月,张某花4999元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同年4月的一天,穆某、刘某经过事先预谋,利用和张某同在宿舍的机会,穆某向张某谎称其购买了一件新衣服,让张某帮着试试,刘某就随身附和,并拉着张某出了寝室到楼道去试衣服。独自留在宿舍里的穆某趁机将张某放在包内的手机偷走。张某回宿舍后发现手机丢失,问及穆某、刘某二人,二人均一口否认,称张某肯定是记错了,手机应该是在校外丢失的。事后,二人将偷得的手机拿到中关村变卖,二人平分了赃款。
手机丢失了,张某又购买了一部新IPHONE4手机。过了半个月,穆某、刘某经过事先预谋,穆某向张某谎称借他的手机和保修卡去修自己的ITOUCH,张某相信后叫手机交给了穆某和刘某。张某走后一会,穆某就给张某打电话,谎称张某的手机刚刚被人抢了,人已经跑了,报警也没有用。事后,二人将骗得的手机再次拿到中关村变卖,平分了赃款。除此之外,从2010年至2012年毕业期间,穆某、刘某二人不定期编造学费丢失、女友怀孕没有钱手术、代报驾校等事由,多次向张某骗借现金。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对穆某、刘某二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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