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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刑诉法座谈会在海淀区检察院召开

时间:2013-08-21 18:21:0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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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8月21日电(通讯员 戴佳玲)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以及执法办案作风等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3年8月19日,北京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池强、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伟、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长林出席会议。市区两级二十余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由我院王伟检察长主持,王检首先对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与会人员。随后由池强检察长简要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通过书面方式向各位代表汇报了我院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以及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2013年建议提案情况。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市院特约监督员卫爱民、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校工会兼职副主席范志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胡晓冬等二十六名人大代表听取了报告并发言。

  与会代表对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深入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刑诉法的过程中,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真正在执法办案中落实了刑诉法疑罪从无、保障人权等先进的司法理念。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主要有: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刑诉法中新规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统一司法标准;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增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可将律师对检察人员的反馈纳入考核机制;积极应对网络时代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不能被舆论绑架,要主动应对网络舆情,及时公布案件真实情况,积极“发声”,使检察工作“有声有色”;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有原则、有对策,不能一味追求和谐;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尤其要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有效监督;要继续加大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运用案例展示、调研分析等方式,帮助相关单位加强机制建设,预防腐败的发生;对匿名举报问题建立专门的处理机制,防止将大量精力消耗在虚假的匿名举报信上。

  池强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市、区两级代表的意见,他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相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最后,池检指出贯彻实施新刑诉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自觉践行高检院要求的“五个意识”、“六个并重”,把新刑诉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去。针对实施新刑诉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专题研讨、以案说法、业务实训等形式,使广大检察人员吃透立法原意、把握立法精神,切实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好新增职责。继续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刑事和解、保障证人出庭等工作,按照保障人权、突出庭审、繁简分流等司法内在要求,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处理好程序衔接、标准把握等问题。需要上级单位解决的,在调研基础上适时提出法律适用建议,推进诉讼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切实加强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检察业务规范,完善案件集中管理,科学配置检力资源和经费装备,为贯彻实施新刑诉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物质保障。四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贯彻实施新刑诉法和北京工作实际,按照高检院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新一轮检察改革措施,以改革促发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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