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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检察院针对轻微违法事项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

时间:2013-07-18 18:36:00  作者:赵康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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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7月18日电(通讯员 赵康)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有效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近日,海淀区检察院院侦查监督部门针对轻微违法事项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部门召开公检联席会议。该院侦监一处副处长杨陈炜、侦监二处副处长王云光,海淀分局法制处副处长谷爱峥、科长徐长亮、苑江涛出席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杨陈炜、王云光两位副处长分别代表所在处室,向公安机关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情况。在半年的工作中,侦监部门在履行审查逮捕职能的同时,还细致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发现公安机关存在的违法冻结非涉案财产、不及时提取、固定、扣押关键性证据、不及时立案、制作《适用逮捕理由意见书》不认真等程度较轻的违法情形。海淀分局法制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了我院的情况通报,对侦监部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法制、预审、刑侦等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等建议表示认可,并对公检联席会议这种加强侦查机关和侦监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工作形式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将该院的相关建议落到实处,并加强和侦监部门的沟通,自觉接受侦监部门的法律监督。会后,该院和海淀分局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整理为会议纪要,并由双方盖章确认。 

  通过公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公安机关办案部门通报,以实现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纠正,是该院根据市院最新的基层院考核方案、结合该院侦监工作实际推出的新举措。在既往侦监工作中,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往往针对严重违法的情形,而对轻微违法缺乏有效的通报和纠正机制。而该院的新举措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此类违法的纠正,从而实现侦查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侦监部门将继续深入探索此项工作机制,以实现侦查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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