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21日电(通讯员 胡志强 昊昂)2013年,海淀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专业化办案平台基础上引入案件交流办理机制,以弥补承办人因长期办理某一类或某几类案件可能造成的技能单一、知识面及办案经验窄化的不足。案件交流办理机制是指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知识产权处将本处室内典型性案件相互交流办理的机制。该机制运行半年以来,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知识产权处共交流办理案件42件,取得良好效果。
一、激发干警学习动力。“案件交流办理”使得不同处室的承办人能够办理自己平时不熟悉业务的案件,引领干警学习。一方面使承办人重视各类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另一方面使承办人准确把握各类型犯罪的起诉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以案件办理调动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
二、拓展干警办案思路。处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承办人解决问题的角度和思路也不相同,“案件交流办理”使得三个处室干警可以从他人办理案件的角度和方法中汲取营养,总结分析不同类型案件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通过三个处室办案实践的交流,不仅丰富了干警处理各类型犯罪的知识储备,开拓了干警的业务视野,更为公诉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增加了一份动力。
三、发展干警综合能力。进行交流办理的案件均为三个处室较为典型犯罪案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干警能够发现、总结、检验自己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取长补短,全面提升干警综合业务水平。
四、确立案件指导人制度,保证案件质量。承办人对于交流办理的案件缺乏经验,为确保案件质量,公诉部门确立案件指导人制度。公诉部门选取各类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的承办人为案件指导人,在办理交流案件的全过程中,承办人可以将案件基本情况、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与案件指导人进行沟通,听取指导人的意见,同时,指导人也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创新的“传帮带”机制一方面防止出现因承办人经验不足而延长审限的情况,提高了办案效率,另一方面防止出现因承办人处置不当而造成案件质量纰漏的情况,提高了案件质量。
今后,海淀院公诉部门将继续沿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不断探索完善符合检察人才工作规律及公诉工作规律的办案方式,努力深化专业化办案模式,并使之更加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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