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十三年前,我是按照第一志愿进入了燕京大学新闻系;可以说,学新闻是我的第一个志愿。三年之后,一九五一年我又公派去了苏联学习法律。法律是第二志愿,是“被迫”去学的——当然现在,也有感情了。所以应该说,对于新闻也好,或者对于法律也好,我是都深有感情的。另外呢,这些年来,跟媒体的人也有很多的接触。所以我这次选择了一个题目,叫《传媒人的几个法律底线》。
第一个,就是真实……第二个问题,就是“喉舌”。我们那时代所看到的新闻,完全是取决于它反映了多少民众的心声,是作为民众的喉舌而出现的。……传媒的生命力就在于一个,就是你有你自己的读者群,有自己的广大的读者群,愿意在你这个地方,来看你的报纸,看你的网站,看你的新闻。这个才是你成功的秘诀。……第三个问题,就是启蒙的问题。从国际上来看,文艺复兴是一种启蒙运动,我们中国“五四”前后也有启蒙,我们的改革开放某种情况下也可以说是一种启蒙。这个启蒙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消除愚昧、提倡文明:我们应该把文明带给人间,而不能够再搞愚民政策,再搞那些愚昧的东西。
我觉得这是传媒工作者的三个理念,也可以说是三个最低的底线。一个,就是要“说真话”;第二个,要有群众的拥护;第三个,要宣扬正确的东西,而不要宣传倒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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