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一直为中国律师的处境感到忧虑。这既包括针对律师群体本身的,也有针对律师群体赖以生存的法治环境的。但不管原因如何,总之,中国律师是艰难而迷惘的。中国律师,正面临着救赎的沉重话题。
可以说,本来应该承担着剑拔弩张,力挽狂澜救赎社会正义重任的中国律师,同时,也逐渐成为最需要被救赎的一个群体性存在。
从出类拔萃、令人艳羡尊敬的一个精英群体,到窘境层生、越发商业化、生存压力巨大,以及越来越不被国人理解的一群,从恢复律师业到今天的30多年来,中国律师目前整体上面临着艰辛和磨难。而伴随着这种艰难的,是一种深刻的迷惘。这些迷惘包括中国律师到底是什么?中国律师该怎么办?中国律师自身以及影响律师群体的因素到底存在什么问题?中国律师的整体精神现状如何以及应如何等一系列问题。
完全可以说,律师业恢复初期以及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律师是极具身份感的,这种身份感来自于社会认同和自我认同。但奇怪的是,那时的律师制度以及整个法制和现在相比还相当不完备。由此可见,制度是否完备并不是律师社会地位如何的决定性因素。相比较而言,那时的律师敢于重视自己地位,敢于重视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以及对一个案件结果的重要影响力,所以敢于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据理力争,敢于对不正确和不正义说不。这本来就是一个律师应有的表现和行为标准。但,渐渐的,一切都在时光的流逝和时代的洪流中转变,好与坏,是与非的标准开始模糊、淡化、迷失甚至扭曲。现今中国普通意义上的大律师,都是那个时候产生的。当然,这种转变或许可以理解为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阶段,就好比一个孩子哇哇落地,开始对这个世界有了模糊的印记,首先便是单纯而富有理想的,总是能口吐真言,率性从事,但是随着人生阅历的逐渐丰富,开始变得老滑,奸佞,虚伪,充满危险和阴冷。直到争斗的人生阶段慢慢逝去,才又重拾儿时般的纯洁和真实,渴望少时岁月。儿时的率真可谓纯洁,老去的觉醒,乃是圣洁。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样。
或许是正常的,又或许是不正常的,在于各人理解。这是另外一个层面和意义上的区分。但这种转变不管正常与否,都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即中国律师的重新定位和认识。
从律师对一个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影响力的逐渐弱化,到律师在权力面前越发不被重视甚至存在一定的仇视,再到权力干脆直接歧视和打击律师,绝大多数人认为是中国越发强化的专题体制和权力意识造就了中国律师如今的艰难现状。我并不否认这一因素对中国律师现状的直接影响,但却一直认为,这并非决定性的。造成律师业现状的原因多样而复杂,但根本原因还在律师业本身。
二
神说,拿起你的剑,将黑暗劈开,光明就在其中。这是救赎。而中国律师几乎无人能有勇气举起手中的剑,即便有的举起了,劈向的却常常不是黑暗。
救赎,其实就是寻找出路。总有那么多律师开始跟权力勾结,逢迎卖笑,为了自己的肮脏的利益出卖灵魂,托关系,送钱财,陪吃陪喝陪睡。出卖灵魂尚存一丝意义,而这些律师其实没有灵魂。因为他们不会为此感到羞耻和悲哀,甚至还津津乐道。这种出路不是救赎。因为这种出路带不来光明,只会让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更加黑暗。早晚,自己也将被黑暗吞噬。
还有那么多律师,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际,自诩卖弄,虚伪吹捧,更为无耻的,甚至将刀锋竖向同行,对部分有觉悟的律师恶意诋毁,无耻打击。在这种律师的行径下,本来就难以成群的中国律师显得更加涣散,难有共同的精神信念和价值追求,更无法形成统一的实践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现象,实际上是通过打击光亮,消除对比,从而对自我不安灵魂进行龌龊性安抚。即便浑浑噩噩,狗苟蝇营,这种安抚也不可能真正成为行之有道的出路,无法救赎。这种行为最终只能让让黑暗含笑,光明俯首。
还有部分律师,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们的沉默或许是出于舍生取义精神的匮乏,或许是出于势单力薄的忧虑,又或许是出于蕴积爆发的等待。但不管是出于匮乏、忧虑还是等待,最终只能在黑暗的笼罩下,仰天长叹,踯躅徘徊。他们永远无法完成救赎。
终于有少数律师站立起来了,他们看起来像勇士一般,握紧手中的剑,但刚一站起来,便开始嘲笑和轻视那些手无寸铁的同行。显得恃才狂傲,不可一世。要么牛气轰然,自以为盖世豪杰,要么用轻蔑和鄙视的眼光,俯视人群,剔除异己,自以为站在高高的山顶。实际上,他们不明白劈开黑暗的剑不是一个人能拿的起来的。通向光明的路也不是一个人能走得通的。更何况,或许,恃才狂傲的姿态本身就是另一层黑暗,不可一世的目光本身就会被光亮刺痛,轰然的牛气已化作乌烟瘴气,轻蔑的微笑已近乎撒旦的脸庞。中国律师靠这些人找到出路,没有可能。
但无论如何,当法律可以被权力践踏,中国大地上每天层出不穷上演冤假错案和求告无门,当法庭上律师的言论显得像空气一样微弱无力,当律师随时可以被权力呵斥,驱逐,殴打甚至送入监狱,当律师一外出办事就得战战兢兢,风声鹤唳,当判决书可以遇到你这么写遇到他那么写彷如神笔天书,当嚎啕只不过是嚎啕,叹息只能是叹息,救赎,已经成了中国律师必须要跨过去的山脉。
否则,时光将依然流逝,中国律师依然艰难和迷惘。
中国律师确实到了该觉醒的关键时刻。要么救赎,要么沉沦。律师,本来就应该是最有信念的一群,最能坚守的一群,最为英勇的一群。
何不食肉糜乎?律师不是圣人!没有人认为中国律师只有低贱的份,要低贱也是自我作贱罢了;没有人要求中国律师都应该是圣人,要平庸也是自甘平庸罢了。中国律师,应该在精神层面上进行清晰的自我定位。我们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应该追求什么?
中国律师的明天,只在中国律师群体本身。因为你自尊,所以我尊重你;因为你自强,所以我畏惧你;因为你智慧,所以我仰慕你;因为你真实,所以我靠近你;因为你正直,所以我跟随你;因为你美丽,所以我欣赏你。所以,将虚伪,懦弱,贪婪,狭隘,优柔,平庸,丑陋。。。。。。统统扔掉,才是中国律师迈入救赎的第一步。
认识能力的逐步提高,同行之间的相互尊重,权力打压的极力反抗,道德操守的恒久保持,法治信念的真正坚守,传承意识的自发具备。这都是中国律师必备的。
如果还有那么多律师靠吃喝嫖赌拉业务,靠金钱女色赢官司,靠逢迎卖弄找地位,靠打击他人树声望,靠轻视同行获身份,靠摇头摆尾乞生存。中国律师注定,长久与黑暗同行。
三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期望有人能救救日愈艰难的中国律师界。有人说,是体制。体制改变了,中国律师就能堂堂正正做回律师了。三权分立也好,多党执政也好,权力监督机制的建立也好,司法独立机制的确立也好。体制是中国律师处境的决定因素。有人说,得靠民众,当民众觉醒了,作为民权代表的律师地位自然也就提高了。那时候,“我要找我律师”成了每每可以听到的话语,律师想没地位都难。有人说,靠时间,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凡事都有个发展过程,你看西方国家律师有地位,也不是一天就生成的现状。有人说,交给命运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不要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不要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不要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不要以为是低下比较出了高度。不要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所以,不要指望体制,体制要改变也是人打破后才改变的。也不要指望民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民众更是虚弱无助,心无大志且自私自利的一群。还不要指望时间,时光向来默无声息,冷酷无情。更不要指望命运,命运永远不偏不倚,安静地在角落里伫立。
强者救赎自己,圣人普度他人。救赎,只能是强者自己的话题。而中国律师,除了自强,没有其他任何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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