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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检察机关的职责

时间:2012-07-30 17:2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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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检察机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需要,设立在铁路运输系统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检察制度中特殊而重要的组成部分,铁路检察机关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1987年中央有关部门对铁路司法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
    
目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有铁路运输检察厅,负责对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的指导;直接参与或组织协调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在全国有影响的铁路运输重大案件的侦查;负责对全国有影响的铁路运输重大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的指导;研究、分析发生在铁路运输中的刑事犯罪情况、趋势,并提出对策;研究、制定铁路运输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等。[详细]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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