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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那时,我们还年轻

时间:2012-08-14 09:21:00  作者:李和平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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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迎着初升的太阳,踏进国徽高悬、庄严的检察机关大门时,你可曾意识到自己是一名共和国的人民检察官?你可曾想到自己肩负着人民的重托、祖国的期望?你可曾想到检察官的使命光荣、崇高而神圣?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八个字,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我经常以此为镜对照。

  岁月如歌,往事如烟。那是1981年春天,根据工作需要,当时只有32岁的我,一纸调令从火热的铁路运输生产第一线,被调到筹备重建中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次年,即1982年5月1日,铁路检察机关正式开始办案。从此,我全身心投入神圣的铁路检察事业,并结下了不解之缘。

  重建后的第一任老检察长曾斩钉截铁地告诫我们:“谁砸检察院的牌子,我就砸谁的饭碗——走人!”

  老红军的父亲语重心长地嘱咐我:“要对得起从头顶的国徽!”从那时起,作为红军后代、军人出身的我就暗下决心:既干就要干好,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一、严格执法办铁案

  万事开头难。刚到检察院就在办案一线刑检部门,一切都是新鲜而陌生的。作为曾经是被文革耽误的一代人、当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我,为了适应办案需要,只好白天办案,晚上补习文化课和学习法律知识,靠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走过了从初中文化到法律专科、本科艰难而坎坷的学习之路,我以雷锋同志“钉子”精神为榜样,如饥似渴地刻苦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摸索办案规律并勇于实践,很快地熟悉了有关法律条文和办案程序。在长期办案实践中,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一丝不苟,从不简化办案程序,并把每次办案都看作是对自己检察业务检验和提高的极好机会。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我曾成功对被告人贺某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案出庭公诉,此案酿成旅客死伤25人、车辆损坏3辆,经济损失共计50余万元。由于庭前我作了充分的准备,并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贺某无罪的辩解及其两名律师的无罪辩护,特别是针对第一辩护律师突然在法庭上发难,向法庭出示其非法携带同等数量易燃品乘坐旅客列车、竟进行非法模拟试验的所谓“新证据”,我凭着出庭的应辩实践与经验沉着答辩,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其违法性,切中要害。长达6个小时激烈的庭审结束后,已是下午3点多钟,我忘记了饥饿和疲劳,立即建议审判长:应依法提取第一辩护律师当庭出示的那包非法模拟实验的所谓证据铝粉。我又迅速请示院领导后,建议铁路公安机关严肃查处此事件。法院最终以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而违法辩护律师,则被铁路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罚款100元。办案不忘防范。我以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针对该律师违法办案,向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检察建议书》,引起高检院铁检厅的关注,全文转给国家司法部律师司。律师司即致函河南省司法厅,责成调查刘某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将此事通报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并感谢我院对律师工作的依法监督。事后,河南省司法厅向我院致函并通报了查处情况,决定收回其律师工作证,撤销该兼职律师职称。

  二、爱岗敬业创一流

  从检30年,工作岗位曾5次变动,但我总把每次调动,看成是服从命令为天职的战士战场转移,去开辟新的战场,去攻克新的堡垒,去夺取新的胜利,献给我所热爱而神圣的铁路检察事业!

  1994年7月,我调任本院首任法纪检察科科长,办案实践使我认识到:查处渎职侵权罪案,仅凭热情和决心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所查处的对象大多数是执法懂法、且具有反侦查能力。我注重刻苦钻研自侦检察业务,努力提高侦查艺术,并在办案中勇于实践,特别是牢固树立“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的指导思想,带领全科干警不断强化侦查意识,努力提高侦查艺术和执法水平。 当时,科里仅有3名干警,努力克服人员少、线索多、难度大等重重困难,拉开坚决查处渎职侵权罪案的序幕,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接踵而来。经缜密调查,很快查清了原铁路刑警丁某涉嫌受贿数千元,并持枪敲诈勒索(未遂)的犯罪事实。最终将这个自恃是干部子弟、仅受到行政处分调离原单位、又混入某银行保卫部门的原执法犯法者丁某送上了庄严的法庭,被两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地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还先后成功地侦破原乘警长郭某渎职案,查明了其徇私舞弊包庇杀害旅客的车匪,告知车匪“事已摆平”,公然索贿数千元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郭某被两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成功侦破原郑铁某公司副经理齐某、经理付某因严重渎职,造成百万元公款付之东流的特大玩忽职守案;侦破郑铁局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因严重渎职,造成438万元公款被诈骗的特大玩忽职守案,并与郑铁公安机关联手,努力为铁路企业共挽回350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在任法纪科科长8年时间里,全科先后立案侦查多件,侦破犯罪案值超过500多万元。我们发扬团队精神,打造出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法纪检察队伍,三次在全局检察系统名列第一名,并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科里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和被评为优秀侦查员等。我们还大胆探索“以事立案”法纪检察工作的新路子,为打破查案僵局,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做出有益的尝试曾受到最高检铁检厅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全路法纪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与本科干警曾力排阻力,果断查处一起司法人员涉嫌刑讯逼供的线索,并依法予以纠正,使被害人王某的问题得到公正处理。被害人父母非常感动,全家人专程从数百里外的山西省来到我院法纪科,用中国老百姓最高的礼节,含泪下跪,感谢检察官明察秋毫,违法必究,并当场拿出1000元现金酬谢,被我婉言谢绝。在宴请也被拒绝之后,被害人父母实在过意不去,又到街上买了一块精美的镜匾送到我科里来,上书:“当代包青天”五个鲜红大字,充分表达人民群众对执法如山的人民检察官无比信任之情!在侦破张某特大玩忽职守案的过程中,我与本科其他同志奔赴千里外的福建侦查取证,追回被诈骗公款100万元,如数发还所在单位。其单位领导专程到我院送上一面锦旗:“千里追款百万元,为企业排忧解难”,充分表达干部职工对铁路检察官深深的感激之情!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满意,我始终看作是对自己最高的奖赏和鼓励,始终看作是激励自己奋发向上巨大的动力和鞭策。

  锐意进取创新路。2002年7月,我被任命为本院首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我认识到: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能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服务铁路改革稳定和跨越式发展这个大局,必须尽快适应新情况开始新的征程。我抓紧学习民行检察业务,走出去到地方基层院和省院民行部门找资料、看文件、学经验,返院后经整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办案制度及流程,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率先在全局民行检察部门挂牌办公。我们先后创造性地尝试采取公益诉讼、利用检察建议、尝试通过非诉讼手段等方式,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原郑铁分局党委在转发我院上述经验材料时加了按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依法保护国有资产的有效途径,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此经验也得到郑铁检察分院领导的好评:“郑州院的同志提出了探讨公益诉讼问题,谈得非常好,既有理论上的论证,又有实践中的说明,贴近工作,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高检院铁检厅的领导也曾对此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无私无畏爱憎明

  古人曰:无欲则刚。公生明,廉生威。打铁尚须自身硬。无私才能无畏。这是我多年从事检察工作的深切体会。有人说,查处经济罪案难。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查处司法腐败案件更难!为了打通办案关口,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辗转找到我,想打探案情的、欲私自会见的、替人说情送礼的,更有人要求“放一马”,“保个饭碗”。但是,当他们发现我是请客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理、软硬不吃,对法律重于人情时,便拉下脸来,骂我“六亲不认”、“死心眼儿”,有的还打匿名恐吓电话。对此,我总是不屑一顾,坦然处之。其实,我从入党之日起,就抱定党章誓词中要求的那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从事神圣的检察事业第一天起,早已把个人得失与生死置之度外。国家利益、党和人民的利益永远高于一切!我有一位善良而贤惠的妻子,是人民教师,非常理解并坚决支持我的工作,但也十分担心我的安危,深深知道我的工作的重要性,查法纪案艰难,既得罪人又危险,曾劝我找院领导调换岗位。我总是耐心说服妻子:“既然领导安排我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干好!万一我有什么意外,你就带着孩子,照顾好老人,好好生活下去!”在我先后荣获的个人一、二、三等功勋章里,一半应当属于同甘苦共患难的妻子!另一半则应属于支持和帮助我工作的院领导及同志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多年来,我深深体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才能筑起坚不可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尽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的物质生活并不富有,但我做到了问心无愧,胸怀坦荡!在我眼里,有比金钱更宝贵的,那就是一位人民检察官应有的职业道德、共产党员的气节和应有的党性原则!检察官自有做人的准则,那就是:对犯罪分子疾恶如仇;对共和国赤胆忠诚;对党和人民无限热爱!

  有人说我:办起案不近人情。其实不然。道是无情却有情。在执法过程中,我始终体现依法文明办案、“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即使对犯罪嫌疑人也从不歧视,尊重其人格。如对一名刑拘送押的回族犯罪嫌疑人,我和科里同事给他买来清真食品,又买了运动服换掉了他着装的警服,还与驻所检察室干警联系予以关注,并告诫不要暴露其警察身份,避免其在号里受欺。有一次,我到发案单位联系工作,正碰上该单位一名民警因公牺牲,妻子下岗、子女幼小、生活困难开展募捐活动,我主动捐上身上仅带的人民币100元,以表达一名人民检察官对一位素不相识警官的崇高敬意和对其亲属的亲切慰问,也许他的亲属至今不知道我是谁,但这并不重要。我先后积极组织并参加为本院干警患重病的孩子和为全局特困职工捐款、为西部贫困地区孩子捐寒衣;两次共为社会义务献血400СС;爱心无国界,还曾以个人的名义为遭受地震海啸的印度洋灾民捐款100元献上一份爱心,为构筑一个文明、团结、和谐的社会尽自己微薄之力!

  不少铁路公检法干警对我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恪尽职守查处渎职侵权案表示理解、支持和赞同:“幸亏有你这样秉公执法的检察官,帮助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 更有不少人民群众慕名打电话、写信或者当面向我举报渎职侵权或经济犯罪线索。有一封署名某单位正义党员的举报信,该信中写道:“ 尊敬的李检察官:听说您是一位人民的好检察官,所以向您举报一件事……该信在结束时深情地写道:“尊敬的李检察官,您若匡扶正义,为人民铲除腐败分子,才能称得起一个人民的优秀检察官,但调查此事有难度,望您树立信心,打开缺口,便能查清。祝您成功!” 那热情的盛赞,那高度的信任溢于字里行间,使我热泪盈眶!我没有辜负这位“正义党员”的期望,带领科里同志克服种种困难,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果断对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涉嫌重大渎职立案侦查。

  四、无需扬鞭自奋蹄

  鲁迅先生说过:牛吃进去的是草,而挤出来的却是奶。我是属牛的,也许注定要脚踏实地,默默耕耘。

  从检多年来,我始终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工作象夏天般的火热。在刑检部门工作期间,我担任内勤工作繁、杂、忙、乱,在立足本职的同时,我主动要求与科里同志同等数量的接案办案,一人干两人的活儿。尤其赶上1983年严打斗争,那时我还年轻,根本不知什么是疲倦,革命加拼命,整天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加班加点家常便饭,很少顾及父母及家庭,但从无怨言。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忠孝不能两全。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常年忙于外出办案,却很难顾及个人家庭,也很少照料年迈多病的父母,每当回家或者到医院看望饱经风霜、白发苍苍、风残烛年的二老时,我总是感到无限的愧疚和难过,有时难免潸然泪下!我多么想偎守在他们身边,再为老人们做些什么,尽最后的孝心啊!然而,紧张的查案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促使我不能久留,总是来去匆匆。父亲多次患病住院,每每轮到我晚间陪护,总是精心护理,次日早晨,我便依依不舍告别病榻上的父亲,匆匆踏上外出办案的征程。10多年前,年迈的父母在不到半年里相继故去,我痛失双亲,化悲痛为力量,又全身心地投入紧张的办案及工作!

  从检30年来,我虽然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点儿成绩,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多项荣誉,先后四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成绩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培养与教育,更与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尤其是全院各部门及广大干警的协作与帮助分不开的!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历史已掀开新篇章。无需扬鞭自奋蹄。我与祖国同岁,虽已退休离开办案一线,但被本院返聘仍做些法制宣传、法学研究、关心下一代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在纪念铁检机关恢复运行30周年之际,我决心为党的事业、为神圣的铁路检察事业再尽最后的绵薄之力!

  最后,我想把一段精彩的格言送给同行尤其是青年朋友们共勉,希望大家百倍珍惜当前检察工作岗位,珍惜每一天,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练成的》一书中这样写道:“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至于因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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