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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莹:近30年来西安铁检机关的巨变与不变

时间:2012-07-31 09:46:00  作者:刘晓莹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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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五一前,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为纪念成立三十周年编印了一本精美的画册《春华秋实》。当曾经是西安院一份子的我,翻看那一帧帧泛黄发旧的照片,体味那一个个数字后面隐含着的变化,不禁感慨万千----30年的岁月里,我们西安铁检机关发生了沧海桑田的巨变,然而在这变化之中,我们又有着自己的坚持与不变。值此纪念铁检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将自己的感想写下来与大家共飨。 

  说到变,有这样几宗“最”: 

  ----最具冲击力的变化是几度撤立。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设立铁路运输专门检察院,不久,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下辖的西安、安康、宝鸡三个基层院开始筹备,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1984年,随着西安铁路局被撤销,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安分院(以下简称西安分院)也随之撤销,三个基层院移交全铁检郑州分院领导。1987年,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被撤销,郑州分院交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从此,铁检机关由三级体制变为两级体制。同年,宝鸡铁路检察院也随宝鸡铁路分局的撤销而撤销, 2006年9月,随着西安铁路局的成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也随之成立,下辖西安、安康两个基层院。2012年1月20日,陕西铁检机关移交签字仪式隆重举行,迈出了实现属地管理、回归国家司法体系的实质性一步。30年间,西安铁检机关一共经历了两次撤销、两次设立,以及一次隶属关系的改变。 

  ----最具对比性的变化是综合实力由弱变强。与地方检察机关一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民主与法制不断健全,铁检机关逐步发展壮大。80年代初,西安铁检机关筹备之时,选调人员的标准是高中毕业,本科学历没有一人,而在进入21世纪后,入检的基础门槛是本科学历,在编已取得本科学历的干警占人员总数的71.8%,干警文化素质已经有了显著提高;1982年正式办案时,西安分院仅有三科一室,而今,分院有五处两局两室一部,建制完整,业务门类齐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能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80年代初,各院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极为简陋,在1982年正式办案时,西安基层院全院只有9间办公用房,安康院有牛毛毡顶办公室17间,拥有的技术装备,仅仅是照相机、勘察箱而已,如今,办公办案条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成了三级网,硬件设施日新月异,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现代化。 

  ----最具影响力的变化是管辖范围由小变大。虽然1982年西安分院下辖三个基层院,而2006年西安铁检分院下辖仅两个基层院,但两者的管辖范围却不可同日而语。1982年时,西安分院辖区只有陇海、宝成、阳安、襄渝等主要线路及一些支线,而随着近几年铁路事业的空前发展,当前西安铁路局已经成为西北乃至全国最重要的客货流集散地和转运枢纽之一,在西部乃至全国路网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重要。西安铁检机关对应西安铁路公安局及下辖的西安、安康、延安三个铁路公安处,治安管辖线路又新增了宁西线、宝中线、西康线、西延线、延神线等多条干线,总里程为3517.314公里,为80年代初线路里程的近2倍,治安管辖范围延伸至陕西周边六个省份境内。同时,西安铁路局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现有职工91001人,固定资产580亿元,建设投资年年上升,较之1980年,发生职务犯罪的潜在可能性增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查办和预防的工作空间不断扩展。 

  ----最具实质意义的变化是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强化。自成立以来,我们西安铁检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近300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余万元;在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中,以“纠违法、追漏犯、追漏罪、防错案”为重点,认真审查,防错防漏,同时,以车交案件为重点,不断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坚持做好监所检察工作,西安、安康两个看守所分别实现了安全无责任事故16年和6年的好成绩,实现了连续10年无超期羁押,当前西安院、安康院驻所检察室分别被命名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和“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坚持依法处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多年来一直保持着涉检“零上访”的记录。 

  然而在近三十年的风雨变化之中,我们西安铁检机关又有着自己的坚持与不变: 

  ----专门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不变。铁路线长点多,人员分散,专业性强,设立铁路专门检察机关,行使专属检察权,是我国国情的需要,是铁路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历了几度撤并,但事实证明,铁路专门检察机关对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确保法律在铁路部门正确实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随着当前铁检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的完成,其必将成为国家司法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重心不变。作为专门检察机关,铁路检察机关的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使命就是服务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服务的着力点就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三十年来,不管社会形势如何变化,铁路企业如何改革,我们西安铁检机关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适应铁路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来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法律在铁路生产、运输领域的统一正确实施。 

  ----在改革中求发展的科学发展方向不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本应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可铁路检察机关却经历了几度撤并,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撤并中的不稳定状态对检察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在这些撤并变化之中,我们西安铁检机关始终能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针对铁路改革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积累新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奋进之路,并成为国家司法队伍中一支重要力量。 

  纵观西安铁检机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发展历程,认真检索其经历的种种变化,仔细考察其在变化之中“不抛弃不放弃”的坚持和不变,对于今后进一步管好、用好司法资源中铁检机关这一重要财富,充分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刘晓莹)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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