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2年>>201207>>“纪念铁检机关恢复运行三十周年”征文活动>>征文作品集锦

梁洪根:我的检察服

时间:2012-07-31 10:02:00  作者:梁洪根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从1996年5月来临汾铁检院驻勤算起,转眼在检察机关工作已有16个年头了。细细想来,有些事情好像昨天发生的一样,常常被莫名的冲动所感染,其中,感触最深的就算检察服了。 

  刚来时,我被分配到起诉科搞审查起诉,经常出庭支持公诉需要穿制服,检察服就成了我的主要“行头”。由于刚来还没有办理正式手续,再加上单位没有多余的制服可供我穿,于是,每次出庭需要穿制服时便东借西凑,这样不是大就是小,有时紧紧的绷在身上,搞得浑身不舒服。即便是这样,我还觉得美滋滋的,因为这是检察制服。我以为穿上这身衣服就是“法律人”了,总是小心翼翼的穿上,惟恐把衣服弄折皱了,亵渎了“法律人”的含义。后来,办公室主任侯建华同志发现我出庭没有服装,便将自己的一套黄色检察服送给了我,从此,我再也不为没有衣服而犯愁了。 

  我记得,这身衣服伴随着我办理了多起案件。穿着它出庭、提讯、外出补侦,走在路上也使我着实“风光”了一回。有一次不小心,烟头把裤子烧了一个小洞,让我心疼了好长时间,经常不自觉地还要摸摸,看能否复原。98年3月我正式调入检察院工作,检察制服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随着检察制服改革,夏有单、冬有棉,里里外外换了个遍,过去的黄色检察服也不能穿了。但是,我还始终把这身检察服保存在我的衣柜里,时时提醒着我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冲动,经常回忆起穿着检察制服的神气与自豪。 

  如今,检察服换了一身又一身,样式由过去大盖帽、领花肩章换成更加亲切的西服式服装,制式服装变为随和的西服。我以为,服装的变化不但是样式的变化,更体现了检察官与案件当事人的平等诉讼地位,体现了人性化,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人权的保护。从这一点小事可以看出司法的文明进步,看到法制的进步乃至充满希望的发展未来。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 梁洪根)

[责任编辑:杨晓]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