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作为大同铁路分局教育系统最年轻的教导主任并经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我,放弃了在教育系统良好的发展前景,弃教从检,调入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干警。
许多亲友对此不解,我也深知:要选择检察职业,就得一切重新开始,注定要一路艰辛,迎接接踵而来的各种挑战……
初选岗位。到检察院后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选择岗位。虽然我有汉语言文学功底并以秘书的身份进入的检察院,但我清楚,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充分的检察业务实践是很难胜任秘书工作的。所以入院后,我放弃了相对高职的秘书岗位,选择到起诉科当书记员兼内勤,决定从最基础的岗位学起,循序渐进,以勤至精,以精至达。为了尽快胜任工作,我凭着一股不甘人后的拼劲,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用两个月的时间,熟读了法律释义书籍并能熟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随后又苦读五年,以超常的效率完成了法律大专和本科自修学业,为执法办案乃至后来从事其它检察业务、政工和管理等工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勤于实践。大同铁检院起诉科是一个团结进取的先进集体,在这里我度过了难忘的六年公诉生涯。从一人给六位检察员当书记员,到一年后成为助理检察员开始主办案件,再到晋升为检察员带新人办案,无论工作多么繁忙,我始终没有辞掉内勤工作,自1997年始连续三年办案数量居全院之首。期间成功办理了全某某等三人特大贩卖毒品案、张某某徇私枉法案、作案200多起诈骗200多人的林某等人特大诈骗案、造成死伤19人严重后果的刘某特大交通肇事案、轰动大同铁路地区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重特大疑难案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努力付出、积极实践的同时我也得到了全面锻炼,很快成为全院乃至系统内的检察业务骨干。
追求精准。1997年我主办了一件特大盗窃案,被告人王红军等三人多次潜入湖东车辆段材料仓库,像“搬家”似的大肆盗窃,所得的赃物种类多达数十种、型号上百个、数量数千件,而侦查机关对盗窃数额的计算无序而又粗略,给准确指控犯罪数额带来巨大麻烦。经过认真梳理,我采取分类统计的方法,用列表汇总的方式制作了案件审结报告,使每一起盗窃赃物的品名、型号、价格、数量、总价等条理清晰,审核方便,最终得到法院的赞赏和判决支持。该文书因“审核细致、计算精准、清晰明了、形式新颖……”(评语),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并制成范本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1999年,被上级特别关注的吴某故意杀人案定性分歧严重,作为协办人,我从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犯罪动机、作案时间环境、事前事后表现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论证意见最终获得了包括法院和上级机关在内的广泛认同。刑法修正案对涉赃犯罪修改后,各地公检法机关对涉赃犯罪的罪名确定争议较大,造成罪名使用上的混乱,我及时从语法逻辑、立法技巧、司法实践表现等方面组织了系统论证,不仅统一了大同铁路公检法的认识,而且论证意见被两高后来颁布的司法解释所确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依赖于司法的精准。追求精准尽管困难,但我矢志不移。
挑战自我。每次慢性咽炎复发,都会勾起那段难忘的往事。1999年4月,因工作需要院里临时调整让我接办一件即将开庭的大案,该案涉案人数多、作案起数多、各被告人供述不一,案情相当复杂,必须加班加点尽快熟悉案情,准备出庭材料。因多日连续的加班我突发感冒咳嗽,此时临阵换人更会加重该案的诉讼风险,我只能带病坚持,本想出庭公诉后再休息治疗,可是未等休息便接到了参加公诉论辩赛的通知。在照常工作之余还要做好一系列的参赛准备,时间异常紧张,我不愿因自己休息而影响全队的参赛训练,所以休假治病被一推再推,结果延误了治疗最终发展为难以根治的慢性咽炎,但我始终无怨无悔,因为由我接替出庭公诉的案件获得了成功,我和队友组成的大同院代表队最终获得了公诉论辩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2001年秋,北京市主诉检察官考试即将进行,而我却因食物中毒引起了肠胃炎,打了一周的点滴仍不见好转。领导和同事都劝我:“身体要紧,放弃考试吧!”可是山西铁检已连续两年参考而无人通过,我是被上级领导亲点参考的,如果放弃……经过再三权衡,最后我还是决定打着点滴坚持进京参考,考试中还两次呕吐间休,但最终我还是挺了下来,一路过关斩将,成为山西铁检第一位北京市主诉检察官。披荆斩棘固然艰辛,但我更喜欢在挑战自我中品尝成功的滋味。
潜心研究。九年从教生涯养成的认真习惯和对法律职业的敬畏,使我从检办案格外谨慎,总爱把问题探个究竟、弄个明白。从开始的不耻下问,追着师傅问所以然;到科长、主管检察长交办重大疑难案件、指定研究疑难问题的压担子培养;再到主动把大家的难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去研究。我在破解一个个难题的同时,获得了“问题专家”的雅号,也从“疑难杂症”的攻克中汲取了丰富的滋养,收获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从检17年我坚持不懈搞调研,负责和分管调研工作长达13年,期间承担上级课题10余个,在国家级和省市级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及典型案例分析等40余篇,近20万字,多次获得各级奖励。其中:在1997年新刑诉法实施之初,就制作《证人名单》中遇到的一系列争议性和操作不规范问题,撰写的《证人名单若干问题之我见》被《检察日报》刊发,受到业内好评;以大秦公司为视角形成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管理人员的主体身份认定》,对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职务犯罪主体身份界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文中主要观点得到两高《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确认;《法官庭前调查权研究》、《关于累犯的规定亟待司法解释》等,指出了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缺陷与疏漏,提出的完善意见引起广泛共鸣;围绕依法治企形成的《大秦线治安状况分析报告》等危害铁路的刑事犯罪系列分析,为铁路企业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治理意见,收到良好的服务效果;《延长刑事拘留存在的问题及规制》、《翻供串供情况分析》等,就刑事诉讼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对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专门性是中国特色铁路检察制度的必然选择》、《铁检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等,关注铁检改革和专门检察理论研究,为丰富铁路专门检察理论和完善铁检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我也因此成为北京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人才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类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潜心研究是件苦差事,需要耐心和钻劲,并能忍受寂寞,但我乐此不疲。
………
回看从检十七载走过的每一个脚印,有深有浅、有疏有密,但都是朝前的。这些执着而又坚实的脚印让我倍感欣慰:我无悔于十七年前的选择,无愧于对所钟爱的检察事业的不懈追求。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段兴金)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