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敏,男,汉族,1959年5月生,山东莱阳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履历
1979.09——1983.08,南京大学历史系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史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83.08——1985.12,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工作人员、干事;
1985.12——1987.02,江宁县铜山乡党委副书记;
1987.02——1988.09,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副科级组织员;
1988.09——1992.08,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正科级组织员;
1992.08——1994.05,江苏省委组织部市县干部处副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副处长;
1994.05——1995.03,江苏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副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副处长(主持综合干部处、青年干部处工作);
1995.03——1996.12,江苏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处长兼青年干部处处长;
1996.12——2000.10,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0.10——2001.04,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2001.04——2003.04,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2.09起南京大学城市发展战略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3.04——2008.01,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2008.01——2008.04,江苏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8.04——2011.03,江苏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1.03——,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十一届省委常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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