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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尚秀云:给失足少年一个机会

时间:2004-03-05 14:05:00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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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她被许多少年犯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为确立全国少年法制宣传日奔走呼吁。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开幕的前一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尚秀云走进中国法院网直播间,和网友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我的心里总是洋溢着母亲般的快慰”

  主持人:“法官妈妈”最初是由一些犯罪的孩子叫起来的,为什么他们称呼您妈妈,您一定很喜欢这个称呼吧?

  尚秀云:我认可这个称呼,因为这个称呼很朴实。有许多犯罪的孩子给我写了很多信件,他们都叫我“尚妈妈”。这些孩子大部分都是离异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们没有很好的成长环境,加上溺爱、打骂、放任不管,从而走向犯罪。我觉得他们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既可恨也值得同情。我跟孩子们交流的时候,问他们为什么会犯罪,孩子们往往是泣不成声。我要拉他们一把,把他们挽救过来。我自己也是一个妈妈,同时也是一名法官,在办案中要严格执法,同时也有义务、有责任对这些犯罪的孩子进行教育和挽救。

  主持人:为了挽救这些孩子,您肯定付出了不少心血吧?

  尚秀云:这些年来,为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我确实尝遍了苦辣酸甜,但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16年来,我判处的少年犯中有196人被判处缓刑。他们中有16人后来考上了包括北大、清华、北京理工大学在内的大专院校,3人考取了研究生。当非亲非故的少年犯亲切地称呼我妈妈时,当他们把大学录取通知书交到我手上时,当他们获了奖,学到了专业技能,拿着照片、录像带、作品向我报喜时,甚至当有的孩子悄悄地告诉我他谈了恋爱,交上了女朋友时,作为法官,我的心里总是洋溢着母亲般的快慰。

  “在严格执法和感化教育之间找一个平衡点”

  主持人:从法官的角度来看,这些孩子犯了法,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而在一个母亲看来,他们是自己的孩子,应该保护他们。可以说,这两个看待孩子的角度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会有冲突,你是如何将法官和母亲这两个角色统一起来的?

  尚秀云: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对任何人都应该是一样。在法庭里应该是无情的,在法庭外却应该是有情的,要像母亲那样教育、感化、挽救他们,要在严格执法和教育感化之间找一个平衡点。

  主持人:有网友问,作为少年庭的法官,您如何理解法官的居中审判?帮教是否违背法官的中立原则?

  尚秀云:可以这样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最高人民法院也有一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这个规定里面强调了办理少年案件要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我们在这个原则下,对少年刑事案件坚持一个调查、两个教育,就是庭前调查和审判中、宣判时的两个教育。因为这是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说帮教并不违背法官的中立原则。

  主持人:有网友问,在您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没有穷凶极恶、冥顽不化的被告人?你是怎样对待的?

  尚秀云:我碰见过一个17岁的少年犯,根本不接受教育,而且他是一个重大盗窃案的罪犯,是“三进宫”。他15岁时犯罪后处理得比较轻,后来又犯了罪。他拒不承认他的犯罪行为。我们也是想对他进行教育,但他根本不认罪。他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后来这个孩子被判了有期徒刑,送到了少年犯管教所。我遇到过不少这样的案例,就是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我们都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处的刑罚。法律是有尊严的,不能说第一次判缓刑第二次还判缓刑。有的家长希望我们再给一次缓刑的机会,但我们只能依法办案,当然也为这些孩子感到非常惋惜。

  “对孩子的小毛病要及时教育、矫治”

  主持人:在您帮教的少年犯中哪一个您印象最深?

  尚秀云:我曾经判过一个残疾人的孩子,他的父亲双目失明。这孩子在别人的唆使下入户抢劫。鉴于他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一贯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经我们做动员工作,学校同意接收他回学校学习,我们依法判了缓刑。他在2001年以573分的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2003年10月他被这个学校录取为研究生。我为他高兴。

  主持人:就您多年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少年犯罪中是男孩犯罪率高还是女孩犯罪率高?

  尚秀云:男孩高一些,但女孩的比例正在上升。以前未成年女性犯罪仅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一,现在要占到百分之七到八。还出现了未成年女性的共同犯罪,比如4个女孩共同去抢劫。为什么呢?因为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又受社会上的不健康因素的影响,未成年女性出现了犯罪增加也是新的趋势,应当引起重视。比如说现在一些女孩的不良行为,如吸烟、涉足不应当去的地方等。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行为第一就是吸烟,第二就是旷课、夜不归宿,第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第四是携带管制刀具,第五是偷窃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还有一些。这些都是从司法实践中归纳出的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形。所以希望家长对孩子的小毛病从小就要及时教育和矫治,培养孩子的良好品行。

  主持人:有网友问,您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的?

  尚秀云:我有两个孩子,我平常非常重视孩子的长处,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他们得了奖状我要给他们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两个孩子有两本成长日记,我经常问孩子是怎么想的。我那两个孩子从小学习成绩比较好,但是他们也有缺点和犯错误的时候。我那个男孩子有一次骂了人,我就跟他说:你今天不太文明,衣服脏,可以洗干净,你的嘴也要洗洗。我想让他知道他的言论和行动要受到约束。

  “建议确立每年的6月28日为少年法制宣传日”

  主持人:听说你准备了一个提案,能说说提案的内容吗?

  尚秀云:我建议确立每年的6月28日为“少年法制宣传日”。因为1999年的6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部法律顺应了社会的迫切需要,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全面体现了党和政府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事前预防的战略思想。确立“少年法制宣传日”,就是要让这部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让每个公民都来参与着眼于积极预防,增强少年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让家长和学校、社会各自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真正落到实处,筑起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屏障。

  主持人:听说您还建议中小学聘任法制校长,法律知识进课本,建议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全国或省、市一级的“家长学校”。你觉得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重点在哪些方面?

  尚秀云:2003年,我们和海淀区10所中学进行了普法共建,其中有6所是职业高中。通过和他们共建,这些学校的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有了很大的增强和提高。另外,我们还和不少社区建立了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利用节假日向社区的家长学校普及科学教子的知识,给孩子们讲课,让他们珍惜自己清白的历史,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去年我们给30多所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受到了师生的欢迎。

  主持人:您对中国的少年审判工作有哪些建议,或者说您对中国的少年审判有哪些设想?

  尚秀云:我希望中国能够尽快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能够制定符合少年特点和我国国情的少年刑事审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一个是适应当前少年审判的需要与国际少年审判制度的接轨,另外一个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少年审判制度的接轨。

  主持人:您目前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尚秀云:我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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