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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们挽救流浪未成年犯纪实

时间:2007-01-28 14:09:00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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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28日电(鹿永建、周宁)全国流浪少年有上百万人,并以每年约15万人的速度递增;其中以13岁至16岁的儿童居多,且有83%存在轻微违法行为。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各地法院对流浪未成年犯判决判处刑罚将以从缓从轻为主,使适用非监禁刑比例大幅上升。 

  一年过去了,仅以海淀法院为例,在去年审结的424名未成年被告人中,非监禁刑比例猛增到42.5%,较2005年陡升12.5%。 

  2006年3月尚秀云做客新华网谈青少年道德教育 (图片来源:新华网) 

  被誉为“法官妈妈”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尚秀云说:“我最担心的是这些流浪少年在离开法庭后依然流离失所,很有可能重新犯罪。” 

  过去一年里,发生了这位法官妈妈与她的同事们救助数位孤残未成年犯的故事,让人几多感动,几分沉重,几番思考,几许期待。 

  他们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 

  2006年6月的一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里,手语翻译正向一位聋哑人翻译着审判结果:“法院判决,免予你的刑事处分。” 

  坐在被告席上的小龙(化名),年仅16周岁,2年前被人骗到北京,流浪街头,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起诉。“鉴于他是未成年聋哑人,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主审法官宋莹说。 

  这是海淀法院对未成年犯适用非监禁刑案例中的一例判决。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2006年北京市共审结未成年犯1851人,比2005年增长12.6%。其中判处728人为非监禁刑,比2005年增长17.4%。这些被处以非监禁刑的孩子们,有很多是流浪少年。简简单单地放了,很难设想他们不再犯罪。 

  “可不能让这些孩子再流浪了!”尚秀云说,“看着这些孤残少年的背影,总觉得他们就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有些孩子正向着光明前行,而另一些却走向了深渊。在这关键时刻,拉他们一把,就能挽救孩子的未来。” 

  海淀法院2004年流浪未成年人犯罪仅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的7%,可2005年就猛增到13%,去年又增长到17%。看着来自西北边远地区的聋哑流浪少年小龙,尚法官想到他身后众多的流浪少年。她和同事们多次请求当地公安和民政部门协助查找小龙家属下落,以解决他免刑后的归宿。几经周折后,仍杳无音讯。 

  尚秀云法官亲自牵头,和主管刑事的石金平副院长、少年法庭的陈雷庭长,与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民政局进行不下几十次的沟通与协调,成立了救助小组,联合制定了缜密的救助安置方案,并驱车数千公里将小龙辗转护送至原籍救助中心。1个月后,救助小组再次赴其原籍寻访小龙亲属,终于找到了小龙的妈妈。 

  穿着陈雷庭长代表少年法庭送来的新衣、新鞋,小龙用右手拇指做出“谢谢”的手势,深深地向在场所有人鞠了一躬...... 

  现如今的小龙在海淀法院的推荐下,在北京一家爱心机构学习厨艺,法院还为他佩戴了助听器,帮他过上了自立自强的生活。按法官宋莹的话说:“救助这些孤残流浪儿是一件积大德的事儿。看着他们重新回到亲人的怀抱,自己的心灵也跟着升华了。这种感觉,难以言表!” 

  判后救助基金“让红光照到孩子们的天灵盖了” 

  “我从业20余年,全国各地跑,还从未遇到过像海淀法院对孩子如此负责的情况!”海淀区少年法庭的事迹感动了热心公益事业的孙靖女士。在她的联系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慈善人士捐赠了人民币5万元。由此,海淀法院少年法庭 “判后救助专项基金”设立了,专门用于解决未成年犯的生活、康复、教育和就业问题。 

  来自新疆的流浪未成年犯小米(化名)有幸成为第一个“基金”受益人。2006年9月,小米刑满释放后,少年法庭法官宋莹发现他无家可归,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新疆高院发出委托调查函,请求协助查找小米的亲属。 

  半个月后,爸爸终于找到了。离别多年的父子在北京相见时,紧紧拥抱在一起,父亲老泪纵横,儿子泣不成声。原来,小米是在上学路上被人拐到北京的。家人曾三次赴京寻子,但每次都失望而归。 

  当小米的父亲亲自从尚秀云手中接过用“基金”买好的回程火车票时,感慨地用粗壮的手擦着泪对小米说:“你是红光照到天灵盖儿了。两年前快到开斋节时你走失的,如今又是在开斋节前你回来了,都是政府给了你这样的福分啊!” 

  “让红光照到天灵盖儿”的不只是小米。去年11月,又有两名维吾尔族少年在“基金”的资助下踏上了返乡的路途。其中一名少年吐尔逊(化名)自幼丧双亲,缺少父母关爱,14岁时,迫于生计来京打工,受不良环境影响,年幼无知的他走上了犯罪道路;另一名维吾尔族少年买买提(化名)自幼父母离异,后来京投靠姨父,结果却被姨父拉入了犯罪的深渊。 

  承办法官王丽娟和宋莹通过多条渠道联系上了买买提和吐尔逊的亲属,少年法庭在征得捐款人同意后,用“基金”为两人购买了返乡火车票和清真食品。“法官妈妈”尚秀云等人亲自将他们送到北京西站。买买提含着泪说:“我临走时,尚妈妈送给我们4个字——自立自强。”“尚妈妈的良苦用心我懂,我会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社会。”吐尔逊瞪大眼睛坚定地说。 

  “基金”设立后,已先后有6名孤残未成年犯获得了救助,没有一人在离开法庭后无家可归。 

  更大的挑战期待社会更多的关爱 

  “少年是和谐社会的希望。今年的全国两会,我将继续呼吁加强流浪少年的救助工作,建议明确各部门职责,相信判后救助制度会逐步完善的!”尚秀云说。 

  按常理,法官在落法槌宣判后就已完成使命,没有义务为这些孤残少年安排归宿。但是,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不这么想:“他们是特殊群体,缺少社会关爱。只有让这些幼小缺失的心灵得到温暖,将来他们才会感恩回报社会,而非堕落与报复。” 

  尚秀云已经不知多少次为妥善解决流浪孩子的归宿而默默流泪了。“看着一些部门不予理睬,或因为孩子有‘前科’而拒绝收留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翻开尚秀云的记事本,上面清楚地记录着:“海淀法院审结孤残流浪未成年犯案情:2005全年——1例;2006全年——7例;2007年1月1日至今——已达3例……”这意味着,更大的挑战已经来到。 

  令人欣慰的是,尚秀云正通过传帮带,用自己高尚的言行一次又一次感染着她的群体,呼唤社会出现更多帮助流浪未成年人的“法官妈妈”,也企盼更有效的判后救助制度!让数以万计的流浪未成年犯能够获得新生。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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