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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袁月全

时间:2012-07-12 10:56:00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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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高超的审判艺术,更有着与生俱来的善良和真诚。10年来,她化解了数千件民事纠纷,常常能使当事人不仅对判决心服口服,更能在法庭内外得到理解的宽慰。  

  她,就是上海市二中院民庭审判长袁月全,她是一个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她得到过很多荣誉:“全国先进女职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但是,袁月全却依然故我,一如既往地埋头耕耘,将妥善地处理那些看似不起眼的民事案件当作自己的最大乐趣。 

  解决家务事的“专家”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家庭案件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更加复杂,也更加难断了。袁月全却始终秉持一颗公正的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地做工作,把那些复杂疑难的案件梳理得有条有理,使那些情绪激烈的当事人恢复平静,乃至有所感悟。 

  不久前,袁月全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的上诉案件。男女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判决女儿由男方抚养,不料判决生效3个月后,女方以男方把孩子送到外地,生活条件不如上海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一审判决支持了女方的诉请,男方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男方告诉袁月全,孩子9个月大时女方就离开了他们,他因为工作忙,于是才不得不把孩子送到湖北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因此,离婚之前,孩子就在湖北待过。袁月全想:一审的变更抚养权仅在离婚判决3个月后作出,且未考虑到孩子离婚前就去过湖北的情况,是否不够严肃?而且,对于孩子来说,究竟是跟谁比较好? 

  “我要观察一下她和父母的关系”,于是,袁月全把那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叫到了休息室。“我是你妈妈”,母亲说,结果小女孩无动于衷,头也不回。袁月全心里有了底。她劝说女方:你不可能要求男方不工作而一心带小孩,而且,孩子即使在湖北也能得到很好的抚养。男方也表示小孩长大以后就回到上海入托。于是,袁月全作出了改判,孩子仍由男方抚养。 

  不料,在案件判决后,女方提出申诉,并四处告状,袁月全几次和她说理,她都表示道理可以接受,但是她就是想讨回自己的孩子。 

  在袁月全的耐心说服下,女方终于认识到自己其实没有真正为孩子的利益着想,解开了思想疙瘩,表示愿意撤回申诉。此后,女方还写来感谢信,感谢“袁法官在案子结束后还做了那么多工作,帮我把思想扭过来”。 

  默默奉献的“法官妈妈” 

  与袁月全共事的法官都说,袁月全心地特别善良,尽管自己家境并不宽裕,也总是尽力帮助审判中碰到的贫弱者,不声不响地做了很多好事。很多好事往往是当事人写感谢信来,大家才知道的。 

  “袁法官,有人给你送花来了。”今年中秋节前一天,门卫对袁月全说。谁会给袁法官送花呢?同事们都好奇得笑了起来。原来,这是袁月全一直在援助的一位家住闸北区的小女孩的父亲送来的,他想用这种方式向袁法官表达感激。 

  原来,七年前,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袁月全发现年幼的当事人身患白血病,家庭经济比较拮据。小女孩在化疗后头发全都掉光了,满脸病容,神色黯淡。袁月全看着十分心疼,在妥善处理好这桩案件后,她就开始发动合议庭成员一起关心她,积极为小女孩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帮助。连续多年来,袁月全不仅多次慷慨解囊资助她治疗,还经常去探望她,关心她的学习和生活,给她以精神上的安慰。如今小女孩不仅身体恢复了健康,还努力上进,被评为区“十佳自强不息好少年”和全国“百强春蕾好儿童”。“袁法官都是自己偷偷地给钱,常常是一千一千地给”,书记员浦胤说:“她就像自己多了个小孩,一到过年、过节、开学都会想到给她买东西,而且想得特别细致,像母亲对自己女儿一样。” 

  陈国良是一名经济极端困难,又有严重眼疾的残疾人。在一起他当被告的抚养费纠纷中,袁月全看到了他的困难,自此就开始对他多方帮助。袁月全带着他到医院作劳动鉴定,到他所属街道、原单位多方奔走,最后使他获得了更多的生活保障。袁月全还主动帮助他治疗眼疾。她总是悄悄叫上书记员浦胤,两人开车到陈国良家接他,送他到医院,掏钱让他看病,再送他回家。 

  一名与自己素不相识的法官,却在案件了结之后为自己的生计多方奔走,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中还惦记着自己的病,陈国良一家的感激难以用言语形容。 

  独到的“袁氏方法” 

  袁月全凭着强烈的职业追求,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多年来,她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事案件审理方法:一、庭前准备做到“一个抓住,两个找到”,即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与原因,找到争执双方在诉讼中的共同点,找到把对立双方统一到共同利益上来的有效途径;二、开庭审理实行“三个公开”,即证据公开、法律公开和法官审案思路公开;三、诉讼调解抓住“两个关键”、“四种方式”,即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营造平等、理性的氛围是调解成功的关键之一;查明基本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掌握恰当的方法是调解成功的关键之二。针对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采取径行式调解、论证式调解、引导式调解、援助式调解等不同方式。这些“袁氏方法”被推广到审判实践中,收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仔细的人会发现,最近几个季度,袁月全的办案数量又是民庭第一名。作为审判长,袁月全除了主持合议庭审理大量案件外,由她自己主办的案件数量还始终居全院审判长前列,2001年至2002年她参加审理的案件接近千起。多年来,最难办、最棘手的案件总是在袁月全手中,最难缠的当事人总是由袁月全接待。同时,她还要为庭里出具的所有裁判文书核稿,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但袁月全总是字斟句酌,仔细翻阅案卷,核对证据,详尽考虑。 

  “每天早上开门进办公室,袁月全就已在那里了”——每一个在民庭待过的人都知道,袁月全永远是第一个到庭里来上班,最后一个走。正常的上班时间8点半,袁月全却总是六七点钟就来了。袁月全没有星期六,星期天也很难保证休息。常常是周五同事们还看到袁月全办公桌上的卷宗是厚厚的一大堆,到周一来时就变薄了或者消失了,就知道她多半是周六周日又来加班了。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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