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彬,女,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从河北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她并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女法官,她之所以感动了那么多人,就是因为她始终恪守着人民法官的崇高风范,谦虚谨慎,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敬业为民。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1年荣立三等功;2002年当选全市“十佳女法官”;2003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法官”,荣立一等功;2004年被评为“河北省十佳法官”;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劳动模范”;2006年,被评为“中国法官十杰”,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2007年6月,光荣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2007年12月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08年当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09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劳动模范”。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赵爱彬同志自从走进法院那一天起,就深深地热爱着这份神圣的职业,并为之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她无论从事刑事还是民事审判,从不挑拣,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拼命地工作;作为一名女法官,所做的牺牲更是超乎寻常。18年中,不知放弃了多少节假日、星期天,在民庭任助审员时,每年个人办案都超过百件,平均每3天办结一案,办案数和结案率在庭里始终名列前茅。两件平凡事体现了她挚爱事业、眷恋亲情、舍小家为大家的人民法官风范。一是父亲1998年患病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亲身体弱小,照顾父亲力不从心,作为女儿,她多想为母分忧,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可审判工作太重,每天都像机器一样阅卷、取证、开庭、写裁判文书,很少能抽出时间照料父亲。2001年父亲病重住进医院,更多的时间只能委托亲友照看,直到病逝。看着父亲临终时那留恋的眼神却说不出一句话,她万分悲痛,内心在自责:我是您的女儿,我深深地爱您,也更加热爱审判事业,请原谅我吧,爸爸。第二件事是赵爱彬在怀孕分娩和孩子抚养期间的艰难经历,令人感动。她直到临产前5天还在开庭、办案,提前超额完成当年的办案指标。产假没休完就提前一个月上班,直到今年孩子上初中一年级,主要依靠公公婆婆照料。孩子入学前,有一次高烧40度住院,爱人在外地学习,自己定好去300多里的青龙县开庭,两天不能回来,怎么办?最后,只能狠心将孩子交给公、婆,与同事一起准时赶往青龙县开庭。汗水换来丰收果,18年来,赵爱彬办案1100余件,无一错案,在民庭时上诉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50%以上。她以自己及家庭、亲人的巨大奉献维护了她所珍爱的法官事业。
二、践行主题,屡创佳绩
赵爱彬同志始终把公平牢记在心上,做到了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在民庭工作时,有件上诉借款合同案,经审理,由于合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故依法支持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偿还借款。被上诉人王某为达赖账目的,多方托关系说情,并以送材料为名将装有一沓人民币的信封扔到赵爱彬桌上就跑。她面对诱惑毫不动心,在当场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她将钱交给领导做了妥善处理。2004年4月,赵爱彬在中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中,以最高票当选刑一庭副庭长。任职后,为了尽快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她加班加点学习业务,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很快进入角色。她说,由民一到刑一,这不仅仅是岗位的简单转换,而是肩上又增添了更重要的责任,在审理的案件中,件件都人命关天,因此,对自己的职业技能要求更高了。在主审时××杀人、抢劫一案时,由于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四年且不满18周岁,现场有些证据无法收集。审理中,被害人家属及被告人情绪都很大。为查清事实,她多次往返于看守所和公诉机关,反复核实证据,不忽视每一个微小细节,并耐心做被害人家属息诉工作,最终做到了准确量刑,她力争使自己所办每一刑事案件都能成为铁案。到刑一庭工作后,她深知案件责任重大,且多数案情复杂,但她从不叫苦,经常加班加点,她主审的案件做到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达50%以上,做到案结事了。她主持的刑事审判开庭多次受到参加观摩庭审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在18年工作中,赵爱彬同志秉公执法、不惧恐吓、拒请拒贿、拒说情的事不知多少次,她审理的案件做到公正高效,年年立功受奖,一步一个新台阶。有人说都啥年代了还这样死心眼,她坚定地说:身为法官,为了捍卫法律和法官的尊严,我甘当一辈子“死心眼”。
三、情系百姓,司法为民
赵爱彬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肩扛天平,情系百姓,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如某偏僻山村一对老夫妇诉其儿子赡养纠纷一案,被告不履行一审判决的赡养义务,上诉称腿有残疾,生活困难,无力尽赡养义务。赵爱彬为核实情况,驱车二百里直接到村里开庭,却不见上诉人。经过走访和调查了解获知,上诉人不仅是个包工头,生活还很富裕。经村委会协助找回了故意躲避不到庭的上诉人后,为弘扬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维护法律尊严,合议庭当庭宣判维持原判,判决上诉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并对其进行长时间地说服教育,使其与父母弥合了感情的裂痕,自觉履行了赡养义务,赢得了农民群众的一致称赞。赵爱彬对每年审理的上百件案件都一丝不苟,她说,每件案件处理结果对法官只有百分之一的关系,对当事人则百分之百的重要,他们一生也许只打一次官司,判案的公正与否不仅影响法律尊严、法官的形象,重要的是百姓的得失乃至悲欢离合。18年来,赵爱彬同志直接到村里或当事人家里开庭就一百多场次,还经常资助弱势群众,为贫困当事人买饭、买车票,心里装着的永远是百姓的疾苦。当事人将一面面锦旗、一块块镜匾和一封封感谢信送到赵爱彬手中或有关部门,表达出对人民法官的尊敬和爱戴。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她总是谦虚地说:我很平常,只是和众多同事一样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她多次应邀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全市政法干警作先进事迹报告,秦皇岛市委领导批示说:赵爱彬的事迹催人泪下,令人振奋,她以不懈地追求、无私的奉献和神圣的使命感,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需要这样的党员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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