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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 郑新俭

时间:2013-02-01 08:3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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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检”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座谈会确定的部署,以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决定和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进一步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格局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要求,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在法律监督整体格局中相对薄弱的局面,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各级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人员要把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定位、梳理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科学认识和总结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决定。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决定的有利契机,切实深入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修改完善并颁布施行《关于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开展统计报表和法律文书修订工作,建立全面科学的考评机制,全面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度。

  三、全面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座谈会的要求。民诉法修改为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座谈会上的讲话,厘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职责定位、监督理念和工作重点,对全面贯彻修改后民诉法、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把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作为2013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对下指导,切实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落实到民事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四、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多元,加强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各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力度,严把抗诉案件质量关,注重运用检察建议强化同级监督;依法加强诉讼程序监督,深化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探索开展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起诉等工作,认真开展和解息诉工作,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树立检察工作一体化观念,科学布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检察工作一体化下的内部制约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进一步明确四级检察院工作重点,形成四级院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发挥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基础作用,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心下沉。

  六、大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结合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切实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广泛开展专项调研,研究行政检察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摸清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阻碍行政检察科学发展的具体问题,提出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整体思路,力争在2013年完成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基本框架和方案,通过一到两年的努力,使行政检察工作有明显的发展。

  七、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强化自身监督。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和减少民事行政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肃查处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3年第一期)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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