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商洛讯(记者 左孜洋 通讯员 张强)自党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上下高度重视,狠抓纪律作风、规范执法、督察通报等方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狠抓纪律作风制度建设,促进“八项规定”落到实处。该院结合“八项规定”的要求,全面完善各项纪律制度,力求不留死角,规范干警行为,促进作风改进。健全上下班纪律制度。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须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报院政工科备案,坚持干部上下班签到及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单位大的活动及参加县上重大活动要求干警一律着检察制式服装,保持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坚持办案、出差用车填写派车单,由领导层批,以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油耗,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节假日、八小时之外公车全部停放在机关车库内,如遇特殊情况用车需报检察长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对节假日期间无故用车、车辆经常晚归等违规用车情况进行严查通报。严格执行定点维修保养、定期检查油耗情况,切实降低办案用车经费、车辆运营成本,公务用车单车年费用与同年相比降低了17%。该院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上级来客招待,按程序逐级上报检察长同意,并由院办公室统一接待,接待中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控制饭菜数量,做到节俭而不吝啬、实惠而不浪费,接待费用与同期相比降低了25%。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八项规定”落到实处。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业务规范为载体,让“八项规定”的精神贯穿于检察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以案件管理办公室为依托,通过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实现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管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及《刑诉法》《民诉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的工作标准、流程、时限、职责等进行规范细化,使整个诉讼过程有章可循、有序可依,每个流程、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和规定。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案件、重要环节的监督,深入推进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和案件同步监督工作,进行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干警的执法规范化意识和水平。
狠抓督察通报制度,促进“八项规定”取得实效。在健全完善纪律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办法》,加强检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不定期对干警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办案纪律、安全办案规定、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严肃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科室或人员进行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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