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3年>>201302>>检察系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邢吉华

时间:2013-03-01 10:07: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邢吉华,现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86.09 锦州师范大学政史系政史专业学生; 1990.07 凌源市第七中学教师;  1993.10 凌源市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5.05 朝阳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6.08 朝阳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01 朝阳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1.03-2003.11辽宁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4.12 朝阳师专教师;  2005.11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 2007.05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马志为]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