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创新思路
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履职能力
近年来,辽阳市弓长岭区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守护社会平安、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兴检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了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2008、2009、2010、2011年度,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2011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
一、强化队伍建设措施,建设一流检察队伍
突出重点,强力抓好班子建设。在思想建设上,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组织建设上,注意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通过开展“竞争上岗”活动,七名优秀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在制度建设上,通过建立健全班子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一把手”谈话等各项制度,努力提高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注重树立好的班子形象,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班子成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班子上下形成了顾大局、谋大事、讲团结、比奉献的良好风气。
德才兼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种专项活动为载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重视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纪律作风入手,不断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把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载体,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以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摒弃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
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从优化专业学历结构和强化岗位技能两方面入手,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除借助上级院组织学历教育和续职培训外,院党组还鼓励、支持不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干警,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等途径完成专业学历教育。注重培养年轻干警,为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如组织参加外出培训学习、享受考试复习休假等。目前,全院干警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有5人获得硕士学位。
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法律监督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民行部门侧重坚持业务理论学习制度,以熟练掌握民事法规和民法理论;侦查监督部门侧重运用案例剖析的形式,锻炼和提高干警业务水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侧重结合办案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侦破经验、证据收集等课题进行研究、交流。尤其注重公诉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通过开展观摩庭、示范庭、庭前模拟,疑难案件讨论等活动,不断增强其驾驭案件能力。通过实行文书制作、执法用语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公诉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培养年轻公诉干警岗位技能方面,坚持“以老带新”,为新进人员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师傅”,在鼓励新进干警主动学习、大胆发表见解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工作流程、讯问技巧和法庭辩论等方面的指导,认真做好传帮带。
两年来,该院先后有1名同志被高检院控告申诉检察厅表彰,1名同志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5名同志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4名同志被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同志被评为辽阳市“优秀青年卫士”。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和检察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仅这两年,就有79篇调研成果被采用,42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辽宁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用。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彰显一流履职能力
两年来,该院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控告申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
贴紧上级院战略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打击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意识,为地区发展提供清正廉洁的法制环境。查办和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成为检察工作的一大亮点。两年来,该院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4人,渎职案件13件13人,其中大案5件5人,重特大案件10件10人,查办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大要案比例逐年提高,职务犯罪查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该院依法查办的灯塔市交通局原局长钟某某系列贪污受贿窝案,钟某某因贪污555万元、挪用公款4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有4名机关干部受到刑事处分,在辽阳地区引起很大反响。该院还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交办的“3.16”和“6.04”专案,依法查办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通过虚假诉讼认定弛名商标骗取国家奖励的串案和铁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某某贪污贿赂串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省、市两级院的充分肯定。
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努力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要求干警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特别是公诉工作,围绕质量至上,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坚持以证据为本,严格依程序办案,强化侦查、审判监督,从源头和出口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运用公诉职能,加强追诉漏罪、漏犯工作,有效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放纵犯罪的现象发生。在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把好案件入口关的同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从出口上保证案件质量。着力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审判不公的监督,将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各类错误裁判的重大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刑事抗诉重点,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判决,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对于检法两家对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争议较大的案件,努力找准“抗点”,以有理有力的抗诉理由赢得二审法院的认同,两年共追诉公安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19人,追诉公安机关遗漏犯罪事实34起,提出抗诉3件3人,法院全部改判,其中2件抗诉案件经2次抗诉终获改判。该院的抗诉工作走在了全省同类院的前列,该院提出抗诉的苏志宏盗窃案,被省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指导案例。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不断推陈出新,积极探索举报受理、线索分流和初查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包案制、联合接访制、案件跟踪制等项制度,坚持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窗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署名举报答复、首办责任制和特殊疑难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文明接待,真诚相待,按时办结,妥善处理,未发生涉检进省进京上访案件。2012年该院经多方努力,成功息访长达6年的安某某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上访案件,安某某也对该院做出大量工作表示满意和由衷感谢,也得到了区委、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建立完善外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由检察机关牵头成立的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与区发展改革、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信息,联合进行督检。同时,有效整合内部检力资源,形成检察长挂帅、分管领导主抓,预防部门具体开展,侦查部门协同作战的“侦防一体化”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专业预防的整体效能。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弓长岭区检察院介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参与全区棚户区改造、公车改革和自来水厂拍卖会等一系列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选派一名优秀中层干部参与全区矿业统一管理工作,保障了矿业统管工作高效、有序、廉洁开展。同时还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和为全区五个乡镇街基层干部及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弓长岭矿业公司有关人员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等有效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落实科技兴检战略,创造一流发展环境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强检的发展道路,健全落实检务保障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大对检察工作的财力投入。一是建立了一流的办公办案环境。2007年,该院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高标准完成“两房”建设任务。按照安全、规范、信息化程度高的要求对一楼办案区进行的改建已顺利完成。2012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二是配备了一流的办公办案装备。建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已投入使用,三级网与视频会议系统顺利开通。逐年更新办案车辆,为各部门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案活动,提升工作水平创造条件。三是建立一流的检察政务管理和检察保障机制。统计、档案管理实现了微机化,会计报表实现了电算化,档案工作已顺利晋升“省特级”先进单位。全部落实了县级公用经费标准,年度追加资金连续超过10%,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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