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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03-25 14:19: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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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点定位求突破 开拓创新谋发展

  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事迹材料

  2011年以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以打造“执法规划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各项检察工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检授予“四化”建设示范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正执法,服务发展,创造“一流检察业绩”。一是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贿职务犯罪案件22件38人,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6件2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办案数量居全省前列、牡丹江市第一。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建立了移动式数字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重点开展了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换届选举等预防工作。二是坚持维稳与调解并重。结合“平安海林”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5件241人,提起公诉434件680人,准确率均达100%。认真做好控告申诉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首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轮环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件,息诉率为100%。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乡镇、社区设立9个检察联络室,通过巡访形式努力将矛盾解决在一线,共接待关系民生问题20余件,全部妥善处理。三是坚持监督与纠正并重。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强化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15人,依法纠正漏逮捕36人,纠正漏起诉25人,共向法院提请刑事抗诉2件2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1件,息诉16件。开展了超期羁押整治工作,继续保持羁押“零超期”,立案查处牡市院交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2011年被最高检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四是坚持办案与服务并重。在海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检察联络室,主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共提供法律援助26件次,为企业解决难题8件。2012年3月省院徐明检察长到海林市视察指导工作中,对我院开发区检察联络室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2年被牡丹江市院评为“示范检察联络室”。

  提升素质,塑造形象,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一是主题教育“提思想”。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前提,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丰富和拓展活动载体上,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强化了干警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维护公正的理念,强化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责任意识,为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提供了思想保障。二是领导班子“树标杆”。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头雁”作用,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多项规定,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院内的重大决策,都由集体议决,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合力。连续两年被海林市委授予“先进党组”。三是强化素质“练精兵”。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开展了大规模的教育培训活动,共组织各类培训176人次,通过业务竞赛、专题讲座、周五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提升了干警素质,有3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创造性地开展“观摩庭”评议、“疑难案件会诊”活动,提升了干警实战能力,先后有20人次干警被省、市院评为岗位能手。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共招录6名法律、中文、计算机本科以上人才,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四是从严治检“塑形象”。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执行中政委和最高检纪律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每周检察长不定期值周,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在群众中树立了公正廉洁执法形象。注重发挥典型在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公诉科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公诉团队”,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还有6个集体和40人次干警被上级表彰奖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绿色通道”,邀请7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安排部署。大胆创新“检务公开”形式,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开展逮捕前公开审查听证程序的试点院,我院针对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亲兄弟之间伤害案件,召开逮捕前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创新机制,规范程序,实施“一流检察管理”。一是推进制度管理科学化。从抓制度创新入手,创造性地推行了“化制度为秩序”管理模式,根据编发的《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化制度为秩序管理模式制度汇编》,作为全院检察工作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并在“化”上始终抓住落实环节,在落实环节上强化了领导表率和措施推进“两个力度”,有效地解决了“有制度无执行”的问题。二是推进流程管理规范化。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基层院办案流程和要求,为防止在执法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严格执行《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岗位标准规范化手册》,从工作目标、工作程序、质量标准等多方面,保证207个工作流程和1921条操作细则在执法办案中得到充分运用,达到了即规范了管理,又提升标准和效率。三是推进考核管理绩效化。为提高队伍管理科学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计奖”的原则,分年度制定了《科室绩效考评方案》,通过实行考评化管理,开创了人人争办案、工作求进取的良好局面。2011年整体工作在全省分类目标考评中获得第第二名,有11项业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2012年在牡丹江市检察机关目标考评中获得第一名,有8项业务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四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化。加大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工作力度,走访30名矫正对象,并为矫正对象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服务,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实行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不捕不诉后的回访帮教制度。

  科技强检,夯实基础,提供“一流检务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加大信息化科技投入,投入50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化建设。实施了“1241工程”,重点推动“一网”、“两库”、“四类应用”、“一个专项”建设,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全覆盖,切实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向科技型基层检察院迈出坚实步伐。二是强化环境保障。坚持“软件”、“硬件”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以全省“三优”文明城为牵动,投入20万元用于室外环境绿化、硬化、净化、亮化、美化。在办公环境上,每年还投入专项资金改善会议室、活动室、健身场所、室内外环境等。投入10万元,在楼外架设4个监视器,24小时实施监控,保证了机关工作安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坚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争取上级专项经费等多措并举,科学合理地编制检察经费预算,每年办公经费足额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办公办案需要。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了各种财务行为。四是强化人文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在政治上关照,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在院党组的关心下,内部共调整干部6人,发展党员4人。落实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祝贺生日等八项从优待警规定,每年组织干警开展健康体检,对生病住院或生活困难干警及时探望和提供帮助,解除干警后顾之忧,激发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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