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校园性侵案件呈高发态势。为遏制“校园性侵案件”的蔓延趋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校园性侵案件”预防工作。
一、深入宣传,努力增强在校学生“性”自我保护意识。
以法制学校建设为依托,深入重点中小学开展以“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向在校学生讲解如何防止性侵事件的发生。针对校园性侵的主要对象是女学生的特点,在新政镇初级中学、马鞍中学等学校开设了“如何进行性防卫”的课程,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任课教师,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普及涉性法律知识。成立检察官流动法制宣传小组,以座谈、咨询、解疑的形式进村入户,将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向其发放“检察官在身边”联系卡,拓宽留守儿童预防“性侵”的知识面及寻求帮助的渠道。
二、净化环境,筑牢预防教师成为校园性侵案件实施者防线
联合县教育局深入到学校开展争做“平安校园守护神”活动。先后通过召开教工座谈会、法律宣讲会、下发宣传材料、劝诫谈话等方式,为在校教师打好预防针,使其为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筑起第一道防线。建议教育部门严格把好老师和学校工勤人员的入门审查关,把师德作为衡量教师水平的第一指标,坚决将不适宜担任老师的人员清除教师队伍。
三、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查处“校园性侵”刑事案件。
出台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规定涉及校园性侵的案件审查逮捕时间一般为3天,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5天。对于校园性侵案件提请逮捕,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一律适用逮捕,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决时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把“性”侵犯对象是在校学生的,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
四、建立机制,多方联手共同参与预防“校园性侵案件”。
同公安机关完善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把提前介入范围从命案扩大到校园性侵案,为有力打击校园性侵犯罪提供司法保障;与教育部门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校园性侵的预防保护和打击处理工作,为“检校”共同预防校园性侵搭建绿色通道。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签订了《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维护校园学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