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仪陇县院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要点为指导,认真思维,科学谋划,从“一个理念、两个关口、三个环节、四种意识”方面理清工作思路,力促2013年公诉工作科学发展。
一、树立“一个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通过组织公诉干警学习十八大精神,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活动,进一步转变干警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坚决做到“六个并重”,严格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二、把好“两个关口”。严格把好程序关和实体关,在审查起诉时,注重对案件的程序审查,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力争案件程序不出错;要依照实体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全面审查犯罪构成要件,比照证据逐一审查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准确,在庭审中得到法庭的确认。
三、注重“三个环节”。一是“讯(询)问环节”。严格要求案件承办人认真制作讯(询)问提纲,及时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通过该环节全面掌握案情和当事人双方的态度,做到准确指控犯罪。二是“出庭环节”。探索制定公诉人出庭质量评查制度,让公诉人精心准备,熟悉案情,深入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制作高质量的出庭预案和公诉意见书;同时,进一步推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群策群力,不断提升公诉案件质量。三是“日常环节”。在办案过程中,主动邀请院纪检部门监督公诉人,由监察室工作人员请案件当事人双方为公诉人填写案件回访表,从而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现象,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培养公诉人员办案的责任意识,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强化“证据意识”。在公诉办案中,认定案件事实要以证据为根据,高度重视有罪、无罪证据和罪轻、罪重证据,客观、公正、中立的审查证据,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三是强化“质量意识”。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使公诉人准确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强化“效果意识”。公诉部门要积极探索提高公诉办案效率的模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公诉的实际成效,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筹兼顾。